板友我覺得其實也才三篇文章也沒到推文說的洗板吧
而且你更新舊的文章別人也未必會看到 像我今天就是看到你最新的文章才注意到的
然後阿我是覺得那個可笑的愛媽你根本不要甩她!
看看她寫的協議書 裡面第六點就說不能放到戶外 阿部就ㄏㄏ 你貓是去她家抓的?
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就路邊浪貓 第二種就那個浪媽到處抓貓打了晶片然後亂丟
之後一定是想坑人要錢
還想家訪一定是想看看你經濟條件吧
還能給你製造壓力說她知道你住哪裡 對你提出要求你更不敢拒絕
窩是建議你直接和共同朋友說開這些 疏遠那個浪嬤比較好
要更強勢的話就直接說還來煩就去舉發她
說不定動保處一查會發現那個人名下一堆貓在路上啪啪走就好笑了
※ 引述《irycloud (遙遠的記憶)》之銘言:
: 更新後續
: 今天早上帶了貓咪去動物醫院掃晶片,結果是有資料的
: 不過礙於個資法,醫生無法給我們資料
: 也有大致請教了醫生關於後續該如何應對
: 以及愛媽這樣植晶片後又原放的行為算不算棄養?
: 醫生建議我們可以先詢問動保處
: 因此我跟我老公決定先照醫生的建議向動保處詢問
: 至於愛媽那邊 就暫時不作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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