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認養協議書 請大家幫我看一下

作者: CodingDuck (框框)   2022-09-04 11:35:34
直接封鎖不讀不回即可
1. 法律面礙媽無法正式向你舉證已向你核實貓屬於她的,就算有你抱走貓的影片,有由於
是室外場所亦無法證明你侵占的犯意。
2. 除非你自願配合搜索(千萬不要),不然這種小案開不出搜索票的,就算開了也沒辦法
把一隻貓當作證物沒入抓去掃晶片(警察根本不會也懶得搞這些)。
所以她基本沒辦法證明你拿的是她的貓(除非你主動配合或自首),退一萬步就算證明了,
基於先前放養現實亦無法證明主動侵占的犯意,你只要持續宣稱你不知道這是違法放養,此
貓長期在外流浪,你不知道亦無管道確認這是她的貓(透過鄰居轉達不具備任何實質效力)
,就無法構成犯意成不了罪。
臺灣法盲可多了,老想著用「自己」對法條的腦補解讀嚇人,公民教育也故意不教清楚,我
被告三次通通直接不起訴結案,看著那些法盲的對法律的自我解讀被推翻可有趣了。
所以協議書千萬別簽,簽下去等於承認事實及行為動機,而且在具體時限都沒講清楚的情況
下,要基於這份協議訴訟反而很不利。
所以下一步唯一推薦立刻封鎖不讀不回,她路上出來堵你都直接無視走掉,當她空氣人,當
這件事不存在,即便她宣稱有透過這些方式或先前的 Line 對話告知你,你依然可以「表示
」因為她的行為疑似觸法(放養)讓你感到可疑,像是詐騙,所以才封鎖她。
除非透過法院(檢察官認證的可以參考,但法官也不一定採信)認證並向雙方公示的資訊,
不然一切礙媽的「片面說法」都可以無視,最好別聽別看啥都不要知道最好。
※ 引述《irycloud (遙遠的記憶)》之銘言
:
作者: NightSoul   2022-09-04 12:22:00
網路上討論這麼多了,也去掃晶片了,還能主張不知情、善意第三人嗎?
作者: aj46 (僕は君に恋をする)   2022-09-04 13:00:00
同樓上 去掃晶片了再說不知情 應該說不過去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2-09-04 13:23:00
人家都告知了你還在不讀不回==
作者: GingerMeow   2022-09-04 13:53:00
告知也沒差吧,依照原po現能得到的資訊去處理,她自稱是貓咪主人更好,該通知動保就通知,晶片主人要領回去也沒問題,在外面撿浪貓還要簽合約真的不行。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2-09-04 14:58:00
不讀不回,等等愛媽上貓瘋說妳偷抱走她養的貓貓咪失蹤,也不簽認養同意書,疑似貓咪被虐殺你所友的平台 會被愛媽攻擊洗版你上班的公司電話會被打爆等等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22-09-04 15:55:00
能把不起訴書完整貼上來看一下嗎 個資遮蔽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2-09-04 16:20:00
…不知情善意第三人是看權利取得當下知不知情,就像不會因為事後知道自己買的房子是別人詐騙來的不法贓物就判成返還房子給受騙者。所以這種民事要打就是保存一週間的照顧單據、照片,一週後對方才告知有晶片並且放養的對話。
作者: JustWower (JustWe)   2022-09-04 16:54:00
直接回他 要我簽協議書先檢舉你放養不就好了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2-09-04 17:30:00
推你 雖然很可悲但法律不是聲張正義而存在的 但原PO似乎已經向動保詢問了 後續也打算和結紮愛媽聯絡 那就這樣吧 原本覺得留在原PO家中對貓是最好的 結紮愛媽也不可能接回去自己家 最後還是回到街上 動保的人力就那樣最後倒霉的是那隻原本可以有家的貓 愛媽可能還自我滿足的覺得你看就是有鬼才不簽呢 然後在fb同溫層沾沾自喜的你看那些不設條件的中途根本是害貓現在也只有餵養愛媽有聯絡 也只是住附近頂多加line 上面腦補成包青天的會不會想太多 台灣動保如果真有那麼積極有效率就不會台灣明明有亞洲最嚴的動保法規 愛媽領補助結紮打晶片還敢放養在路上了
作者: kuso54178 (婷婷)   2022-09-04 19:46:00
同意K大 如果鬧到動保 搞到最後倒霉的還是那隻貓
作者: chith (74)   2022-09-04 21:12:00
最佳解就是無視該礙媽遇到騷擾就說我懷疑你詐騙她要告歡迎去告,這種屁事連調節會都開不起來啦
作者: abc0312 (ABC)   2022-09-04 21:46:00
看到笑點 亞洲最嚴的動保法?真的很會安慰自己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2-09-04 22:37:00
我也覺得乾脆無視 那位愛媽自己要亂放養 被好心人撈到又突然冒出來 哪招啊
作者: CodingDuck (框框)   2022-09-05 01:02:00
掃晶片得到的答案就是不知道是誰的不是嗎?那指向的答案依然是不知道「是否為礙媽」了,為什麼要假設就真的一定是礙媽的?現有資訊哪一個能「明確的唯一指向」這是礙媽的貓?如果沒有,那就沒有是否侵占的問題。沒必要假設礙媽說的都是對的?舉證是礙媽的責任,並不是原 PO 的責任。當然這樣只能拖,如果真的要告到民法庭,檢察官要求驗明正身比對後有可能需要歸還貓(也有高機率被調解或被檢察官搓掉,搓原告被告都有可能),這個時候就直接還過去的話就不會有任何問題了。或是野蠻一點就直接說送人了拿不出來我就裝死,不過這樣可能會要賠錢就是。至於要我拿出不起訴書的就算了吧,法律現實就是這樣,愛信信不信拉倒,當我瘋言瘋語也可以,反正自己去社區中心預約免費的律師諮詢下就知道了。
作者: NightSoul   2022-09-05 01:24:00
帶回家後,礙媽才透過餵養阿姨告知說有晶片,原PO到動物醫院掃真的有,只是醫生無法告知登記者身份。合理推斷礙媽真的有登記。
作者: loopuntil (紫霖)   2022-09-05 01:37:00
那就是棄養,罰3~15萬,未打疫苗再罰3~15萬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22-09-05 02:03:00
「真的要告到民法庭,檢察官要求……」至少先把刑事(侵占)和民事(返還)分清楚再給法律意見吧。硬著來,把貓扣著賠錢不是完全不可行,但我覺得這樣跟愛貓協會沒兩樣。養貓是舒心的事,即使氣到想把不良中途吊樹頭,也不應該鼓吹好心飼主去做違法的事。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2-09-05 03:12:00
樓上很理想 現實很骨感 打晶片的貓可以在路上跑沒事 但想帶貓回家養的人有事 嗯其實簡單又不違法就是把貓放回去就好和愛媽推論轉移所有權的過程會發生什麼事誰知道呢 沒有愛貓協會前例在先我也覺得不會吧不是貓幸福就好了嗎 我其實很不想在板上推這種方式 但我真的覺得很灰心 守規矩的都是吃虧的人反正貓現在被餵養中途接走了 只希望不要沒多久又回社區
作者: honda0327 (Some本田)   2022-09-05 18:18:00
真的被接走了??真假哪篇有講沒找到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2-09-05 1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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