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分享
大家應該都知道今112年開始,
民法成年20歲調整至18歲,
以後成年就是統一18歲了。
動保法原本是寫滿20歲才能作為飼主,
未滿20要以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為飼主,
現在也配合調整改成成年二字,
也就是18歲即可。
所以,
如果您的認養限制是比照動保法,
那今年開始18歲就是合法年齡。
(如果您另有註明要求,例如二十五六七八歲,那就不受影響)
而認養人年滿18歲,也可以至各地收容所領養。
(基層執行可能還要一點時間調整配合修法,但理論上是可以了。)
若您撿到犬貓要收編打晶片寵登,
年滿18也可以登記為飼主了。
當然,買寵物的寵登也是。
來源就不附了,隨便查都有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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