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it.ly/3xSWwps
1名開公司專門在賣貓飼料的梁姓女子,在新北市租了一間公寓養了32隻貓,還請1名工讀
生負責照顧三餐,而貓在這樣的環境下有的生病,甚至還有3隻病死,被扔進冰箱裡,工
讀生看不下去梁女的不聞不問,主動檢舉梁女虐貓,梁女因此被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函
送北檢偵辦,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梁女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不知道大家對這件事還有沒有印象
貓狀況都很糟,還好中途有被毛怪樂園安置,不然現在可能更慘......
說真的很不解 30幾隻幾乎都有疾病 還有貓死掉丟冰箱的
最後不起訴...?
網路上是沒有查到不起訴的理由
不起訴最大的理由都是沒有足夠的犯罪事實
虐貓都已經明確成這樣了 又不是一兩隻貓 而是整群貓都受虐
完全不了解為什麼最後是這種結果
最怕超喵後續拿著這個不起訴證明,後續繼續販售商品囤貓
難道法律治不了這群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