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禁自刪試行期結束,請大家發表意見

作者: arihanta (sai)   2023-07-11 01:20:36
各位貓版版友們大家好
貓版禁止自刪文的試行期已於昨天到期,現在要來收集大家的意見,並提供以下選項請板
友們表達偏好:
1.進行投票決定是否維持禁自刪
版友們可以透過投票的方式來決定版面是否恢復自刪功能,這種方式進行的時間較長
,結果可能是恢復自刪,也有可能是維持禁自刪。
2.由版主申請恢復自刪
版友們也可以同意由我向組務申請恢復自刪功能,這種方式的進行時間相對短一些,
結果將會是恢復自刪。
請版友在推文中發表您的選擇,如果您希望透過投票來決定,請回覆 "我選1"。
如果您希望由板主向組務申請恢復自刪,請回覆 "我選2"。
這篇公告將會置底兩天,我將在此篇公告發布後的48小時內統計版友的選擇,並根據結果
來進行下一步的處理。
感謝大家的理解和參與。
作者: purplepf (紫茗‧芙)   2023-07-11 01:55:00
我選1
作者: CFfisher (心)   2023-07-11 01:59:00
1
作者: Hungrfish (Hungrfish)   2023-07-11 03:04:00
我選1
作者: AquaChen1012 (小麥慎二)   2023-07-11 04:27:00
2
作者: Sharon0218 (Sharon)   2023-07-11 04:48:00
1
作者: vanesa1012 (Vanesa)   2023-07-11 06:36:00
1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23-07-11 07:10:00
1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3-07-11 07:48:00
1
作者: tourism1003 (僕。米叔)   2023-07-11 08:19:00
我選3:先恢復看板『開放 自刪文章』再進行是否自刪之討論。看板設定如果有重大變更,不應該是只因當初一人的建議,板主就在未於看板內充分溝通的情況下就直接逕自向小組長申請,小組長設定完才直接在看板內公佈硬上。#1aam19lm (cat) 小組長不知道是要誤導板友還是自己沒搞清楚狀況,花式背書後就消失了。#1adiK6Fr (cat) 感恩板皇,喔不對;感恩板主,在原本說要強硬推行60天後,願意自行從頭開始算起試行20天就才願意要正式在看板內討論~~~
作者: ily9452 (ily9452so)   2023-07-11 08:27:00
我選1
作者: botnet (天龍人)   2023-07-11 08:29:00
我覺得版主你這樣會很累有些人用App發文,不太會操作編輯索性就刪文重發
作者: apower223 (I'm gonna miss you)   2023-07-11 08:35:00
1~~
作者: aaronchiu (飛飛)   2023-07-11 08:42:00
1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3-07-11 09:19:00
1
作者: coooolol (lol)   2023-07-11 09:35:00
1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23-07-11 11:06:00
1但不得不推一下9樓 政策被推薦就逕行(試 )執行實在…..
作者: snowcorra (宅宅肝貓)   2023-07-11 11:44:00
1
作者: Ephraim (Ephraim)   2023-07-11 12:06:00
我也覺得9樓講的滿有道理的
作者: chengmoon (cheng)   2023-07-11 12:24:00
我以為所謂的蒐集意見是正反方集中闡述理由,最後讓板友決定要不要開投票,現在1(正+反)2(反對維持),直接開出2選項是板主也不希望維持禁自刪嗎?
作者: dong08111 (雞蛋豆腐人間美味)   2023-07-11 12:40:00
我選1,但推9F
作者: btbanana (娜小姐)   2023-07-11 12:46:00
選1 ,也推9樓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3-07-11 12:52:00
我選1 但同推9樓 希望能有共識再推行重大改變
作者: tourism1003 (僕。米叔)   2023-07-11 13:53:00
#1ah4dhbL (cat) z631720042 Jul 11 02:11:53請問一下這篇文章不是已經違反板規禁止條文(2)了?在原本開放自刪文的時候,使用者如果發現自己操作錯誤,還可以趕緊自刪。結果現在板主只採納一位人士為了規範[交易]文,而直接整個看板禁止自刪,但這篇違規文章到現在卻還沒有依照板規所指示的『刪文、水桶一個月』,那不是就違背了#1348aPLp (SYSOP)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一、責任(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更正:我選3:先恢復看板『開放 自刪文章』,再進行並特許開放回文論述理由,在看板上討論是否自刪之看板設定重大變更。https://i.imgur.com/QEVfR5t.pnghttps://i.imgur.com/FhVjmoF.png
作者: yoonasui (劈哩啪啦碰)   2023-07-11 14:32:00
選2,但推9樓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23-07-11 14:56:00
我僅提供意見,也沒說以我自己管板標準 到底是在?看板近期交易文佔比50%以上,到底同不同性質又你說的算?
作者: empty0307 (empty)   2023-07-11 15:28:00
2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3-07-11 15:32:00
3 同9樓意見
作者: CatWong (賈克斯就是狂)   2023-07-11 15:53:00
1
作者: tourism1003 (僕。米叔)   2023-07-11 15:57:00
哇!終於想到看板“性質”囉?那請問一下PTT裡面我列舉的五個寵物板,哪個看板一樣有限制禁止自刪文章的?https://i.imgur.com/a0xseDR.png既然你一直跳針:貓板[交易]文過多,所以就應該要直接全部禁止看板自刪,那我也可以主張:板規特地對於[交易]文做出自刪也會違反板規規定不就好了 吧?喔,那看板的性質是依照看板裡面發文類型,而不是依我認同板務本來就沒有辦法隨時24小時上站管板,但自己強硬在看板上推行禁止自刪,推了之後才要討論應該是要維持還是恢復。#1ah4dhbL (cat) 結果這篇文章卻在板上活了12小時之後還是存在,我也是呵呵~~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23-07-11 16:23:00
大量發文x大量交易,那五個看板有這種性質?→ tourism1003: 請問一下jackloutter你是哪位?整天在那問我是哪位?想用自身管板看法自行提出,既然jackloutter這麼喜歡拿自己管理的看板來要求不同我哪句推文提出我以板主看法指教的?#1aZ3H3dN 這篇明明有我其他理由,你要不要看一下?
作者: SzuminHG (min)   2023-07-11 16:40:00
推9樓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23-07-11 17:10:00
未滿30字不管什麼原因、有沒有自刪,都違反板規,有人檢舉或板主主動撈刪文還是必須罰,我覺得不應該混在自刪一起談。如果覺得罰則過重是該項板規問題。先前jack大的提案是基於,板友能以刪文躲避交易文不得重複置底的板規,但tourism大認為只要違規文(字數不足)自刪就不算,我想這是兩種看法的衝突。tourism大提出第3個選項,希望能先修正原本試行程序不完備的問題,我覺得可以理解。但我想也許可以直接在第1個選項直接設定期限,例如經一週的討論後投票來簡化板務的運作。最後提一下我建議如果要討論可以分三個方向:A.所有類別文不禁自刪B.部份類別文禁自刪(a)系統設定禁自刪,可自刪類別文作者另外寫信或改標,由板主刪文。→作者義務重。(b)系統不設定自刪。不可自刪類別文作者違規刪除由板友檢舉或板主撈刪文開罰。→板主義務重。C.全部類別文禁自刪A和C最簡單,B可能要每個類別文分開討論(投票),另外還要考慮執行方式,但對板友權利和板務運作也許比較平衡。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3-07-11 17:14:00
系統設定只有全部可自刪或全部不可 並沒有分類別設定的部分然後交易文為規避罰則自刪 其實自刪板主可以撈得到 只是推文可能沒有辦法全部恢復所以樓上的B選項其實就是A 板主手動處理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23-07-11 17:22:00
我選1
作者: chengmoon (cheng)   2023-07-11 19:17:00
越想越奇怪,這樣不是等於推文投票一次,投票系統又投一次,會堅持開投票是要補上一開始漏掉的程序,不管是恢復或者維持才有正當性,另外既然現在1居多,麻煩請板主在投票前訂出禁止自刪的相對條文供板友參考投票,包含清空內文或者過度刪減原文至30字只符合最低字數限制的文章,另外既然板主的出發點包含「發文者自我言論負責」,請拒絕任何要求板主幫刪的要求,或者必須以水桶換取刪除文章。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23-07-11 20:16:00
假設討論偏向B,例如問題文禁刪,心得文可刪。B-(a)的情況下,心得文作者得另外請板主代刪,問題文作者則無法;B-(b)的情況下,心得文可自刪,問題文作者如果自刪,則由板友檢舉或板主巡田水後,懲處再把文章救回來——前者刪文前審核,後者刪文後究責。我覺得如果能就個別類別討論與執行,雖然很麻煩,但比較不會變成兩派爭鋒相對。
作者: Ruthcat (王葛格!站起來)   2023-07-11 22:33:00
1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3-07-12 01:23:00
ptt設定沒有B選項 只有A和C B選項就是就是A 只能用板規約束自刪水桶多久而已 板規要調整另外討論比較合適 投票是投板主是否和組務申請調整貓板全面禁刪的設定 只有全禁或全開放
作者: evaceshe (EVA)   2023-07-12 11:32:00
1
作者: kinve1014 (洋洋)   2023-07-12 11:33:00
先回復自刪文再投票決定好嗎
作者: chengmoon (cheng)   2023-07-12 14:58:00
實務上設定刪除限制需要送組務板,小組長再送到事務板申請,程序很麻煩可以體諒不能先改回去,但7/1建議提早開始程序板主又堅持要等到7/11,也只能多點耐心了
作者: yrreb (yrreb)   2023-07-13 11:57: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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