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朋友撿到貓之後原飼主想要要回

作者: shineLove (閃亮愛)   2023-10-17 22: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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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vender0309 (糖霏)   2023-10-17 22:42:00
若對方聲稱是他的貓,請對方提供貓咪的生活照數張確認是否為原飼主?
作者: Orenjifurai (橘子蠅)   2023-10-17 22:50:00
沒晶片就不是主人,誰撿到誰打了就是誰的可以在路上看到這種的八成是放養,不打晶片才可以出事不用負責
作者: Shantwo (Shantwo)   2023-10-17 22:53:00
沒打晶片就不用理了 隨便他喊
作者: pig625 (鹹蛋超人)   2023-10-17 22:56:00
寵物屬於財產,要先公告,不然他的確可以告你,辛苦你為貓咪奔走,希望和平解決~
作者: Orenjifurai (橘子蠅)   2023-10-17 22:59:00
沒晶片就不是寵物
作者: AmaiNeko (生人勿近)   2023-10-17 23:18:00
打晶片啊 氣死那個放養仔
作者: snowcorra (宅宅肝貓)   2023-10-17 23:28:00
沒打晶片誰管他 先打先贏 叫他提出照顧證明 真提出了 順便檢舉放養不過撿到貓確實是失物 要公告
作者: ccandcat (ccandcat)   2023-10-17 23:42:00
如果對方能提出證明是他的貓那的確是可以提告法律並不是完全以晶片認定所有人 不過沒晶片你們也可以檢舉他不當飼養如果在對方提出是他的貓之後反而去打晶片 那侵占的部分就很容易能認定是故意而非善意(不知情)囉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23-10-18 00:01:00
寵物所有權人的要件並沒有晶片喔讓領養者跟自稱飼主的人去處理就好可以跟原飼主說要要回去會檢舉他晶片 狂犬病疫苗 絕育 看什麼沒做就檢舉什麼 還有出入公共場所無人員陪同這些罰最低應該有破五萬
作者: yzelly (ˋ(′~‵")ˊ)   2023-10-18 00:17:00
只要對方能提出飼養過的證明,你朋友怎樣都要交出寵物;反之拿不出,那就拿你朋友沒皮條。沒晶片這最多讓對方罰款而已,不能成為能強佔對方寵物的要件
作者: KOSMOST (MIT大龍砲)   2023-10-18 00:25:00
先看對方能否證明+1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23-10-18 01:09:00
主管機關沒有公告貓要植入晶片寵登。對方可能真的只是遺失貓,先看看有沒有任何證明(預防冒領)。如果對方要報案侵占,也要先想辦法證明貓是他的。有項圈,函送後檢察官認同的可能性不低。
作者: sunny8757 (桑尼)   2023-10-18 01:18:00
出示幾張照片就解決的問題,養寵物不可能連半張都沒有吧
作者: mermaid0920 (劉二菲)   2023-10-18 01:30:00
有證明優先!
作者: MagicYif (MagicYif)   2023-10-18 02:07:00
不必鳥他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23-10-18 02:49:00
無因管理可要求所支出費用,晶片是行政罰是機關和他的事假原飼主主張為真,第三人(領養人)如善意無過失可不用還
作者: XDdong (冬冬)   2023-10-18 03:06:00
從撿到到送養多久啊?疑似原飼主也不一定有加入相同地方社團,也有可能在其他管道尋貓
作者: iamhcy   2023-10-18 05:24:00
對方有一起生活的照片真的告的成哦。如果真的是別人走失的就送回去吧,到時候背一條前科實在不划算
作者: weilawda   2023-10-18 05:30:00
用生活照證明,然後他也可能真的是走失阿。
作者: ellen0960 (卡子)   2023-10-18 07:47:00
你撿到別人的小孩 不還人家 你強盜嗎沒打晶片是一回事,送養別人的小孩是一回事,不要拿沒打晶片懲罰原飼主送養人家的貓,仔細確認真的是他的就歸還就好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23-10-18 08:40:00
你的建議看起來很爛
作者: yes78529 (小邱邱)   2023-10-18 08:50:00
不要亂建議好嗎? 再說身體乾淨的怎會當成棄養 = =
作者: stoorz (你~好~( ̄▽ ̄#)﹏﹏)   2023-10-18 09:16:00
拜託將心比心,貓咪也有可能只是不小心走失,不要強佔別人的寶貝!!
作者: snowcorra (宅宅肝貓)   2023-10-18 09:31:00
總之先請對方提出證明吧
作者: chith (74)   2023-10-18 09:39:00
一個字:滾他不打晶片又放貓在路邊遊蕩作為飼主就失職了愛打官司就去打,還可以反手檢舉他違法動保法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10-18 10:06:00
可以向原飼主貓表明還你可以,但會檢舉不當飼養…等事項~畢竟撿到貓再還回有沒有構成侵佔還有得打官司,且$$部分也是雙方的事,高機率還是幾千塊內的小錢;但不當飼養則是政府和原飼主的事,且應該保底五位數,就讓原飼主自己去衡量哪個較划算
作者: Eileenso (當時 朱 顏 明 艷)   2023-10-18 10:09:00
找出不當飼養的法規, 跟他說依定讓他吃幾張罰單
作者: ownlife (月光宅魚)   2023-10-18 10:21:00
想自己養的話為啥要PO社團阿 0.0...被認出來就還人家吧當然好心撿貓卻被說要提告 讓人很不舒服不過你朋友的初衷是幫貓 也不是要得到飼主感謝啥的喔~看起來是被第三人領養走了 那就跟你朋友無關啦就說一句不知道是誰領走的就好
作者: Hanabo (花干)   2023-10-18 10:24:00
「…寵物登記制度,其目的在敦促飼主飼養寵物,應負照顧寵物之責,為便主管機關監督飼主履行其責任,故以標識建立寵物與飼主之確實關係,該制度僅係行政管制措施,自與寵物所有權之歸屬無涉,…」,新北地院110訴1672民事判決要旨參照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10-18 10:39:00
行政罰和民法兩回事沒錯,但行政罰罰金罰起來比老百姓之間民法還要有執行力與效率
作者: azuresky (雨過天青的藍)   2023-10-18 11:04:00
就說貓逃走了~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23-10-18 11:10:00
ㄜ...檢舉他不就自認非"善意"(不知情)嗎?
作者: Skasila (blablabla)   2023-10-18 11:11:00
呵呵 又是放養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23-10-18 11:14:00
自導自演又在那蝦G8威脅提告啥,drama & fake people = =
作者: callhek (沒錢住帝寶)   2023-10-18 11:44:00
我到底看了三小
作者: brucielu95 (L.C.)   2023-10-18 12:29:00
告了看證據而已,沒人能確定會怎麼判
作者: mermaid13 (半人半魚之間)   2023-10-18 13:24:00
貓真可憐,希望回去後原飼主好好對他不要再放養了
作者: y0112kimo (我是尼奇)   2023-10-18 14:32:00
拿證據出來!!!
作者: ff7forever (FF7Forever)   2023-10-18 14:54:00
不要怕上法院 你就強很多了
作者: gogoggggg (肥肥小親親)   2023-10-18 15:53:00
看描述還是給新領養的人好好照顧會比較好...
作者: greecat (皮卡丘)   2023-10-18 15:58:00
一堆推文想害人被告喔
作者: hamletgress (快樂無價)   2023-10-18 16:52:00
請對方提出生活證據,為了貓咪好,如確認,我會歸還看到補述了,那隻貓有人想要,希望結局是貓今後幸福
作者: acheeseee (acheeseee)   2023-10-18 19:24:00
動不動喊告的人真的不會想理==
作者: mazinnng (mazing)   2023-10-18 19:36:00
叫他證明是他的貓啊= =但還真希望不是他的 貓咪跑出去是怎樣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23-10-18 20:57:00
看到補述 是我最不願意看到的結局XD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3-10-19 08:49:00
可以檢舉它放養 讓它被罰錢
作者: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23-10-19 09:06:00
你們也太扯了吧,就不能今天走失找了兩天發現被人領走了嗎? 為什麼一副覺得原飼主放養?你怎麼知道不會是飼主出差在外縣市住了一天回來發現貓不見了?原PO回文解釋歸解釋,那在原PO解釋之前是怎麼未審先判?
作者: utterman   2023-10-20 12:33:00
ㄅㄨ晶片不去打 貓不見也沒po文,原飼主是會多愛牠,過沒多久應該會再走失
作者: yulo (目標達成 畢業囉)   2023-10-20 16:48:00
沒晶片無法證明 先打先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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