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

作者: arihanta (sai)   2024-03-31 17:06:04
03/20/2024 02:28:01 arihanta 暫停 cvplk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B-2-3(交易文)手動置底
作者 cvplk (yoyo) 看板 cat
標題 [交易/買賣] 原點 雞肉凍乾 2.2kg
時間 Sat Mar 16 08:39:4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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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vplk (yoyo) 看板 cat
標題 [交易/買賣] 原點雞肉凍乾全貓配方.2.2kg
時間 Tue Mar 19 21:51:1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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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2024 11:04:19 arihanta 暫停 starmilky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B-2-3(交易文)手動置底
作者 starmilky (leon) 看板 cat
標題 [交易/買賣] 陪心寵糧主食罐
時間 Sun Mar 17 17:47:1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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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rmilky (leon) 看板 cat
標題 [交易/買賣]陪心寵糧主食罐80g
時間 Wed Mar 20 06:30:5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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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2024 09:11:50 arihanta 暫停 RockyJH 發言,期限為 365 天
理由: B-1-11 站方禁止之非法交易品項
#1c0Onf0D (cat)
03/29/2024 10:25:31 arihanta 暫停 machin 發言,期限為 365 天
理由: B-1-11 站方禁止之非法交易品項
#1c1WdEO2 (cat)
03/31/2024 14:33:01 arihanta 解除 snowcorra 的禁言限制 (距原期限尚有 259 天)
理由:
03/31/2024 14:33:41 arihanta 暫停 snowcorra 發言,期限為 439 天
理由: B-2-7挑釁(二犯)
#1bz1rYXY (cat)
PTT系統的禁言功能無法直接疊加已水桶者,因此若有新案判決而違規者尚未出桶,系統
須先把先前的水桶解除,再加上新案的禁言天數,才能完整疊加,因此會出現先解桶、再
水桶的記錄。挑釁二犯罰則為六個月,因此以上次判決的剩餘天數再加上180天,即為目
前的禁言天數。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3-31 17:24:00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03-31 17:31:00
真的看不懂!所以是先解除她說扭貓是小丑的禁言,改去桶她酸blin餵食癖家教和沒有加害者的自覺?
作者: HT52038   2024-03-31 17:48:00
以後放養都不能酸喔~好怕喔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4-03-31 17:59:00
我以為公告水桶理由跟計算方式寫清楚,是版主的基本職責欸我覺得不管是挑釁還是亂版(破壞理性討論風氣)都好,麻煩兩邊陣營標準一致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03-31 18:18:00
母災解除原桶改新桶原因…個人看法辯論時說放養讓TNR無效或可能導致狂犬病大爆發合理!甚至上綱到貼人餵食癖標籤都還能討論是否並未達到水桶標準。但延伸到缺乏身為撲殺加害人自覺和扯別人家人家教這些覺得不行~
作者: hieigo (清)   2024-03-31 21:56:00
我去拜讀了顏助教的文章,顏助教文內幾乎都是針對犬種做討論,當然也有使用到貓犬的名詞。犬系攻擊力相對大於貓系,但貓系放養破壞生態不無可能。有些針對犬系放養的壞處上崗到貓系有點牽扯太過。畢竟這邊是貓版。https://i.imgur.com/8zvFv3Z.jpeg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3-31 23:18:00
問題是貓吃飽了就不打獵、不玩獵物嗎?餵飽它,貓跟都市裡的野生動物就不在同一個起跑點上TNR的本質就是要讓族群自然消亡,你餵他不就減緩他消亡的速度?TNR也不可能一次讓所有貓都完成結紮,你餵下去只要有沒結紮到的,馬上又生出來不是?然後又要考慮小貓不能結紮、孕貓不能結紮最後就是事倍功半
作者: hieigo (清)   2024-03-31 23:33:00
為了避免其他的上綱,上面言論主要是針對「餵養貓隻造成TNR破壞」提出之文章,並沒有任何贊同或不讚同其他行為包含餵養的言論,請大家理性討論。回31樓S大,您的顧慮也是對的,所以TNR不能停,任何餵養不做TNR的人皆是破壞行為。但貓的天敵中也有犬類,但犬類的天敵沒有貓,這點也可以加入考量。所以學者會認為犬類破壞TNr,不敢大膽提出貓類破壞TNR。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00:14:00
為什麼不會? TNR最基本就是要誘捕,你把貓餵飽了他不進誘捕籠不就在妨礙不是嗎?這裡說的是還未結紮的,那結紮的呢? 其實也相近因為TNR的本質就是為了讓貓在沒有繁衍後代的情況下自然消亡,這個自然消亡很可能是自己吃到不該吃的例如狗不能吃洋蔥,或是吃到重油重鹹的便當對腎造成負擔且沒有醫療支援下死亡。如果你餵他貓糧,等於讓他更加健康,藉此讓他消亡速度降低了。 那受到餵食的貓活的時間變長,那都市內的野生生物是不是風險就變高了?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00:33:00
對不起,我不做延伸討論了。我只是因為一樓有提到學者支持才做查找。光想回應我就有很多自我認同跟自我否定的言語互相打架。您可以提出您的想法,我也僅針對學者文章指出文章結論。感謝您提出您的見解。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00:41:00
https://reurl.cc/j3LOvq我有翻到那篇2019年的文章,主要針對陽明山,主要篇幅是講犬,但其實內容是包含犬貓,包含貓對生態之影響,以及居民的放養狀態。真正提到TNVR成效的第五章經營管理與建議內有提到欲使用TNVR讓流浪動讓流浪動物族群消失,有多項要點第四點講得就是餵食會延長整個計畫的時間這篇主要講犬的原因我想是因為貓數量過少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02:35:00
貓犬本來就是不同種族,不同種族能合併結論嗎?就像您推論的,貓咪數量過少,但以上述餵養同樣情況,貓咪數量並不會比犬少吧?文章內有提到野生動物消亡,指的是針對體型相對大之生物,犬隻能毀滅他們,貓隻能嗎?貓隻針對的是更小型如昆蟲鳥類的生物做破壞,但那不是顏博士研究族群所在,無法討論。顏博士針對他研究的生物體以數據證明犬隻會破壞TNR的成效,但沒有以此推論貓也會造成如此成效,1是數據不足,2是無顯著影響。文章中提到的犬貓也只是一般會一起研究的群體,他的結論也很明顯的是針對犬隻下的判斷,並非貓隻。所以您的推論不無可能,但缺乏研究數據依據。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4-04-01 02:53:00
我原本想說什麼,但一想到石虎公園,就算了...民間團體拿再多數據報告做再多研究,若行政單位無視都沒有任何意義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02:57:00
另外提醒您與我的討論離題囉!我們討論的是餵養破壞TNR成效問題,並非造成環境生態的問題。雖然實驗數據是以環境生態做討論,但結論推斷是針對犬隻而非貓。文章中也有提及國內針對貓的研究比較少,所以並非貓不可能造成TNR成效破壞,而是沒有實驗結果依據。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07:14:00
建議您再把該篇文章看過一次,我也在推文內提過,犬貓餵食會延後TNR達成的時間。 如果你真的理解TNR的本質與成功要素其實就不該有餵食是否會破壞TNR的疑問,TNR就是要讓貓狗自然消亡,你餵食後就不是『自然』狀態了,顏助教的文章主要研究還是狗,但通則上還是會放上『犬貓』。 而餵食影響TNR那條目剛好就是犬貓為題。我甚至說,餵食很有可能就是導致TNR失敗,教授文內有提到,貓比起狗更容易受到食物吸引,這也會影響TNR成功與否的一個條件,外部移入,只要有移入,就更難壓制犬貓數量。
作者: druu (聖菜>///<)   2024-04-01 08:12:00
絕育放回的瞬間TNR不就完成了嗎? 能活多久是牠的造化吧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08:44:00
沒有,TNR目標是要讓貓狗數量降低受到控制。放回後其實也只是中段..最後野外貓狗消失才是完成不過台灣的現況應該是走向失敗...
作者: druu (聖菜>///<)   2024-04-01 08:58:00
就我所知 全世界大都是失敗的啊 成功的只有貓島之類的地方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08:59:00
因為TNR只能小範圍,而且不能有外來移入,條件其實滿嚴苛。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09:41:00
通則雖然是犬貓,顏博士在陽明山那篇論文也有貓類觀察,但結論只下犬。沒有實驗報告證明下的結論都只能稱之假設。不能因為顏博士只下犬的結論而自我延伸為犬貓。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09:58:00
既然這樣就看另一篇文獻吧。看內容應該是以色列的,結論是節育後餵食數量反而增https://pubmed.ncbi.nlm.nih.gov/21529235/https://pansci.asia/archives/73006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11:02:00
首先,不管是TNtR或是TNR先設定結論相同。第一篇文章我簡單使用手機翻譯看,結論是持續支持做TNR。中文那篇也是在說明,只餵不紮會造成TNR做白工。我沒有否認餵養會造成族群變大的問題,學者一定也在這前提下做研究,結論不下犬貓,而單指犬,只因為貓對學者研究之生物群體破壞性較小,相對於犬。我們不能因為犬貓的詞常常一起出現,就認為他們其他會造成的因素相同吧?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11:20:00
第一片文章我的解讀是,你就算紮了也餵還是做白工這不就符合第一張圖說的,破壞成效嗎?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12:00:00
針對您給的論文,以一定空間而言,有進行TNR地區貓咪數量,紮貓會比沒紮多。因為貓咪長壽排斥了外來沒紮的群體。在其他因素的忽略下,進行TNR能有效降低貓的繁殖。這是針對論文的結論。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1 12:14:00
hieigo所以你討論這麼多論文的過程中,你到底是不是覺得就算用學術文章來討論但只要把貓涵涉到你認為是犬類裡面就是在無限上綱的挑釁你?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12:15:00
更正,文中有紮貓的遷移率低於未紮貓,而未紮貓會移居有紮貓的區域。因為相對安定。故持續對貓做TNR是有效的。數據取至四個餵養群體。兩兩對照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1 14:19:00
有些針對犬系的壞處上綱到貓有點太過,這裡畢竟是貓板。這是不是你說的?但你覺得在之前討論這些相關論文的過程這樣的內容還叫做是上綱太過,在貓板講述這些說法屬於不合適嗎?我不打斷你們的互論不在第一時間就回問你的推文,就是在等你跟別人做相關討論後才來問你在貓板這樣做是不是為了把犬的壞處上綱給貓,如果是的話會不會以後要討論事情很難討論因為標準長成這樣,這是我故意等你要問的東西。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15:06:00
如果您要認為貓、犬是相同物種那我上述都是廢話。言盡於此。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1 15:43:00
我並沒有這種說法,我也鼓勵你多多發言,不過我問的問題應該不是在於犬貓的學術物種,而是問你是否還認為你所謂的無限上綱成因依然可以促成這種判決。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16:44:00
抱歉,我只能說我對判決沒有判斷能力。因為我對板規一點都不熟悉。只是好奇針對破壞TNR這議題去討論。也剛好有看到學者支持去查相關文章。會在這下面留言主要也是沒去看原文,在這看到順手回了。S大的那兩篇議題很好,是針對貓的,但針對狗就不適用,顏博士某篇論文有說明。犬貓是台灣浪浪主要群體,但畢竟不是相同物種,學者在討論上會合併對照,但不會合併結論。熊貓是一種物種,但犬貓是犬、貓,不太能一概而論。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1 18:38:00
不會啊,你這段是在跟另一位開始討論學術之前,看得出來是對被桶的s大是否內容有所無限上綱你的看法。https://i.imgur.com/nMyT9s9.jpg「否則s大的的推文僅是犬隻學者言論上崗至貓隻的結論。這裡是貓板」這是在認定屬於內容標準的部分沒錯吧?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19:23:00
抱歉,我對V大的提問有點看不懂。我剛有重新思考我的第一次推文,是因為禁言的S大內容一直提及餵養破壞TNR的成效,以及有學者論證做出的留言,留言上指的上綱是針對引用錯誤上綱沒錯。至於是否屬於挑釁我是真的無法判斷。討論的S大文章,在學者設計的餵食實驗結果下,有證實貓隻高度TNR對貓咪繁衍的控制是有成效。所以小小反推禁言的S大在引用錯誤下留下自己推測的留言而且是多次留言。回頭看原文,原po有在做貓咪TNR並非只餵不管,不考慮其他問題的情況下,原po沒有明顯錯誤,而被禁言S大以錯誤引用強調行為錯誤。(以上留言僅以顏博士部分論文及S大在留言中外國文獻做推論)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4-04-01 19:33:00
hei小心沒邏輯的釣魚啊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19:42:00
謝謝L大的提醒:-)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20:02:00
我不認為他有什麼錯誤引用就是。顏教授的論文中建議二就已經是禁止餵食流浪動物這裡的流浪動物把貓帶入絕對是沒有問題的https://imgur.com/EBND4iO另外高度TNR沒這麼容易達成,我甚至說..台大都失敗每年花百萬,結果白鼻心一樣被殺。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20:50:00
這是建議,不是結論。您可以有無限的建議與假設,但要有依據去證明您的建議與假設是正確的才可以下結論。白鼻心議題超出我們討論範圍不回應囉。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21:40:00
這樣我們就有共識了,被水桶的S大言論是沒問題的畢竟你在()內也是推論而已,並非結論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4-04-01 21:43:00
真有趣 好多喜歡幫人結論的人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21:44:00
不過有一點千真萬確,被拔職是不適任鐵定是結論了。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4-04-01 21:48:00
好險不像有人連話都打不出來了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21:48:00
我確實該小心沒邏輯的釣魚是吧。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04-01 22:03:00
前板皇出來見縫插針什麼呢不過現在這任比你還狠倒是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22:04:00
S大,您誤會什麼了嗎?我沒對S大是否挑釁做結論喔。我有說我對版主是否挑釁與違規無法判定,但針對餵養貓造成TNR的失敗是錯誤留言有論文依據,而且論文還是您自己找的唷。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22:06:00
我現在說的是,你說被禁言的S大引用錯誤喔那三張圖來看,我不認為被禁言的人有什麼問題。先不談放養,放養是違反法律,不用文獻也能判斷對錯但這文獻已經提供政府建議強力管制不要餵養寵物,我為已經算是顏教授給出的"結論"了。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22:10:00
對於看不懂論文的人講話還真累。自己都打臉自己了,還硬要扯TNR議題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22:10:00
為什麼餵養會影響TNR,因為他會延長貓狗的生存能力我是覺得看不懂的是你啦別說論文,連被禁言的S大的言論,我都覺得你看不懂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22:21:00
1我認為引用錯誤,您可以不認同。2這不代表我對版主下之判決是否得當做出看法和見解。3您的論文有提到會延長生命沒錯,但他結論並沒有說延長生命造成TNR的是失敗,這是兩回事,反而贊同持續TNR。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22:22:00
我的天...我根本沒有提到判決耶。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22:23:00
4我不需要看懂禁言S的推文,因為那不是我在意的。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22:24:00
顏教授的論文,有一章節在講觀察結果,你把飼料放下貓的數量就會增加,那就是移入。你不在意他的推文,但你現在提出反駁就是對該推文耶在你回文前的幾位都是在質疑判決,那你的回應必然是圖片內容阿....108年度陽明山國家公園流浪動物族群現況調查。這是研究標題,他的所有內容都是針對流浪動物但研究過程中犬的數量遠大於貓,所以他結果與討論會大量在狗身上,但他後續總結與建議都是針對流浪動物也就是貓狗在他眼中是一視同仁的雖然貓狗習性不同https://imgur.com/J8JG85g這章節是第三大章裡面四、人類餵食對野生動物之影響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22:39:00
所以我可以為我觀察到你們的結果下結論說:在你們的眼中,貓犬是同物種囉?因為一視同仁嘛~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22:39:00
你把文章看完好嗎? 他都已經有標出來貓狗了...狗是明顯增加 貓是"略有增加"。在來貓狗通通都是"流浪動物"沒錯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1 22:49:00
我該說的,想說的,都講了。鬼打牆就是你們的事了。基於你們對L大不禮貌的言論,我觀察認為沒必要再討論。建議自己終止留言與交談。請不要隨便對我的言語下判決之結論。謝謝。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1 22:50:00
喔? 是誰先不禮貌的你去看一下如何?先影射有人釣魚不是嗎?算了,繼續把該論文內容檢錄完吧。此結果凸顯宣導飼主責任(包括絕育、施打疫苗、不放養本質上你把TNR野放的貓繼續餵食,其實就是放養在這裡如果有基本動保、野保概念應該就清楚這理念最後五、經營管理建議建議二:禁止及管理餵食流浪動物行為建議四:使飼主善盡責任建議五:加強絕育與疫苗施打比例這一串經營建議就是絕育、別餵食。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1 23:33:00
嗯,h你們彼此的討論我沒有意見,我認為你做得很好,你幫忙證明了連不反對或贊成這個板主判決的人都沒辦法直白的認知標準為何,而且證明了兩次。同時讓一些小人證明了自己一次,不錯不錯。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00:07:00
上述V大留言僅為V大個人意見,並非本人立場,請勿無端揣測。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04-02 00:32:00
Snow被桶應該不是因為單單說句餵貓破壞TNR成效而已,不然貓版很多持類似論點的人都要桶了。我還是認為跟她說沒有撲殺加害人自覺還牽扯別人家教有關!不過為何被桶版主應該要把理由寫清楚吧?不然判決文下所有的討論都會被歸類在贊成或反對判決的派系對立上吵到離題…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02:30:00
vicious666以這個推論來說,那你也沒針對版主這個判決下反對或不讚同意見。也在認知上知道版主針對哪些話做判決。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03:45:00
我本來就沒有要你做出結論,你做不出來才是有力證據,謝謝你。https://i.imgur.com/IKlr3GM.jpghttps://i.imgur.com/K2Uihzi.jpg首先我是用了噓文,其次我既然會說標準別人難以理解那自然無法贊同這個判決,因為我的確也不理解判決標準。總之謝謝你,以後也歡迎在水桶文底下多發言。然後我不是hhyzzh511,不要看錯,謝謝。至於hh所述關於教養的內容,該推文是後發於作者這樣的回覆之後,也許比對這樣的語氣跟內容在先是否屬於反擊或應該兩方都已觸犯標準,可以再思考一次後下判斷。https://i.imgur.com/ld7DaHT.jpg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09:54:00
無所謂了,你已經屬於引誘他們使人做出發言行為。不表態當成一種表態你也算牽強。噓文不代表反對,如果要這麼解釋,那我回應文章皆使用推文,也可表示我贊同版主裁決。你在第一次回應中的三個對話就能表示他們為何入桶,不然為何要找支持者?說不知入桶原因很牽強。我不做判斷問題,在留言中也說明清楚,那不是我關心的重點,所以我沒刻意去做討論。就像我丟一本難讀的外國著作給你,請你交出心得文寫給我,你能嗎?謝謝你再一次的誤解,我沒看錯任何人。把他人的不表態及言語上自己解讀的誤解當作一種表態,就是有你們這群是非不分的人,貓版才如此不平靜。散佈著錯誤也不當的言行,明明文獻擺在眼前,卻始終相信自己所相信的,這叫理性討論?大家都是對貓咪好,也都是聰明人。不需要強加自己知道的理念灌輸他人,還打著救貓咪的旗號。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4-02 10:35:00
你到是把自己形容得非常貼切阿...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0:36:00
補充:我的話請前後連接看,不要斷章取義。我的分辨不出,指的是我沒去瞭解版規,也沒就該詞去了解背後用意。就如同我突然拿出氰氫酸給你,你能立刻當下知道這物質是什麼,並使用它嗎?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0:37:00
別人的噓文不一定代表反對,但我自己當然可以定義我自己的噓文意思,你要說你推是同意那取決於你我沒意見,而且我沒有引誘你採取何種立場,那是基於你自己無法理解挑釁的事實跟無法直觀理解板主標準自己給出的言論,我也只是幫你標亮而已。我第一的三個貼圖我是詢問別人意見,沒有說我有理解採取標準。你是有看錯人,我沒有說我知道水桶原因。https://i.imgur.com/NvnzKm0.jpg至於你後面的是非不分、論文在眼前云云…我認為就只是無謂的攻擊而已,最難討論的態度其實在你身上。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0:44:00
你又斷章取義了,我沒指HH知道水桶原因。我指的是你的第一次推文。我所說的話都是連接的,如此斷章取義,造成的困擾可不小。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0:46:00
我的第一次推文只是把當事者的推文截圖過來,不用讓人一直跳回原文而已。總之呢,我還是很謝謝你在水桶文底下的留言,真的很有用。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0:50:00
感謝你的回文,我要表達的皆以表達。推噓文代表表態的話,請對大家一視同仁,別對個別做區分意見。其餘的論辯皆無意義。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0:52:00
我本來就只有講自己的噓代表什麼,所以你說的跟我無關。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04-02 11:01:00
樓上上我離題解釋一下,我看貓版也有幾年,666目前在我看來不算是非不分的人,那時貓版審問官遊戲搞出一堆破事沒啥人敢表態,他算是少數願意跳出來戰的人,審問官其中之一還是今天的事主…現在這樣我認為多少跟他摸不清版主標準、反對新版規還有放養真的百害無利有關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1:27:00
HH請不用跟我解釋你的所做所為,因為那不是我關心的。你的留言自由是你的,無需他人支持。至於幾年前的事我不知情,不代表現在要知情。我做事對事不對人。你要怎麼去處理請便,不要扯到我頭上即可。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4-04-02 12:57:00
直接說一群人「是非不分」算不算引戰挑釁?是不是扣群體帽子?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3:11:00
https://i.imgur.com/rTgPBI7.jpeg因為被引用自己的話了,為了避免被濫用,我解釋一下。第一個紅線被解釋成無法對挑釁判斷,那第二條紅線是否構成挑釁的解釋讓大家自己判斷。此推文我更正一處,下面()把推論改為引用,打字錯誤。https://i.imgur.com/b9pvefv.jpeg回337樓,有人都幫我解釋成無謂的攻擊了,何來挑釁一說?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5:45:00
我一直都是讓你的言論標亮去供他人參考,這裡是公開場合,如果你無法對自己的言論有充分把握會如何受到公評,也許以後可以自己多加思考邏輯或先從要不要參與討論開始思考,而不是在參與的討論裡不佔優勢或無法取得共識時就搶先攻擊別人是非不分造成混亂,你要知道這邊先口出惡言的人目前是你而已。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6:03:00
一下說我無謂的攻擊,一下說我口出惡言,真是朝令夕改。我的言論不需要別人支持,也清楚明白自己自己在表達什麼。上述的話只是為了自保不想被無端延伸。自保被當拉攏,我也醉了。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4-04-02 16:12:00
所以vicious666要去組板申訴了沒?看你氣成這樣好像是搞錯申訴地方了耶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6:14:00
沒人拉攏你你誤會了,你能成為標準不清的證明本來就不是因為立場在哪一方,你站過來我反而擔心呢。如果你覺得自己不是惡言,可以找看看誰對你的言詞跟你的「你們這些不分是非造成貓板混亂」有一樣程度的攻擊。咦,被拔職的不適任者在教導別人要怎麼執行救濟嗎?不要啦拜託,這樣我會一直憋笑。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4-04-02 16:17:00
因為你很明顯搞錯地方啊 都在公告下方要拉攏別人了還死糾纏著第四人真的是恐怖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6:18:00
不要一直說笑話w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6:18:00
沒事,因為有人幫我下結論是無謂的攻擊了!不怕!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6:19:00
咦?在文章下推文就叫糾纏喔?這是一種抹黑嗎?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4-04-02 16:19:00
是不是糾纏看你推文很清楚啊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6:20:00
hieigo那是我的結論,我本來就懶得檢舉但你又不是只講一個人,你是用你們好嗎?w那不適任者你可以不要糾纏我嗎?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4-04-02 16:21:00
誰想糾纏你別講笑話了 看你糾纏別人受不了而已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6:22:00
但留言是對你說的,你都認為是無謂攻擊,別人認為什麼有差嗎?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6:22:00
你在糾纏我阿,一看就知道。不好意思,你用你們就不是只對我一個人說,我這帳號只有我一個人使用。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4-04-02 16:24:00
所以一個很懂適任的人會在這邊搞救濟 看來是真懂 叉滴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6:26:00
因為不適任的人連申訴的成立條件都搞錯啊,被桶者才能做申訴,難怪被人拔掉。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4-04-02 16:28:00
那看來你就不懂啊 去看當初申訴的人是不是都被桶的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6:31:00
沒關係啊,你的解讀可以推及部分的人,就像你拿我的話來推及版務及一般眾人無法明白一樣。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6:40:00
規定就是這樣嘛,要檢附被處分文章跟溝通信件,你如果看到不符流程的快去救嘿。https://i.imgur.com/G1CQQGn.jpghieigo但你是因為自己成為證據才有說服力去推及板主處理的理解難易度,而你沒辦法解釋我沒有跟你討論過文獻內容這一點啊。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6:46:00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6:57:00
https://i.imgur.com/IAXFBiN.jpg而且你不用這麼緊張吧,等板主真的有要水桶你再跟板主解釋不就好了。
作者: druu (聖菜>///<)   2024-04-02 16:59:00
只有我覺得v大參與討論的文常會變成戰文嗎?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7:00:00
我的留言在先,你的解釋在後。就夠了。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4-04-02 17:04:00
所以你貼圖是要證明自己沒搞懂嗎? 受處分才需檢附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7:05:00
夠什麼w我跟你根本沒有文獻討論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7:07:00
針對那段對話,你斷章取義我無話說,但整篇推文下來,就可以知道我指的是何事,並非空穴來風。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7:08:00
druu這是我這一兩天這篇文之外參與的文章,你應該是沒有事先查詢或對比例不太熟悉。https://i.imgur.com/jhCcxo2.jpghttps://i.imgur.com/7dYoSyB.jpghttps://i.imgur.com/1xKQji4.jpghieigo你有在跟別人討論文獻就是在指涉他們,又不是什麼都斷章取義你就能解釋過去的。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7:13:00
D大是用「常」又不是每篇,在緊張證明什麼?我自己的話點到為止。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7:15:00
你對常的理解又是什麼頻率阿?這已經是我一週參與的文章了欸?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7:18:00
你這麼問我也很奇怪,我又不能代表貓版眾人!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7:20:00
你自己要幫別人回話的,知道你不能代表你可以不要幫他
作者: druu (聖菜>///<)   2024-04-02 17:20:00
沒那麼複雜啦 體感而已 三天 一周 半年 十年 都有可能啦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7:25:00
推己。那論文那個表示你可以代表他人,所以你出聲幫忙下結論。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7:30:00
你有講D大說,我有嗎?
作者: druu (聖菜>///<)   2024-04-02 17:33:00
v大可無視我 我想聽的是公評不是本人的意見 所謂當局者迷嘛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7:37:00
要不要無視你好像不是你來決定吧?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7:39:00
有啊!論文云云~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7:44:00
論文云云你是怎麼類比你直接講是替D大解釋的?所以你覺得那段是在代替你指責的誰講話?來快點告訴我你是指責了哪些人。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2 17:54:00
1.我沒為D大解釋時間長短,我只說他用「常」。2.你回應明確指出我論文一詞,你既然認定你沒跟我參與論文討論,那何必為論文一詞下結論呢?https://i.imgur.com/v8Ggcze.jpeg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4-02 18:19:00
你是在叫說為什麼要問你吧w跟你代替他說什麼有什麼關聯?我下的結論是我個人自己不會因為你的惡言受多大傷害,並沒有替代別人發言,也不是在幫你免除攻擊別人的責任,你這些言論依然是攻擊性最高的內容不會因此改變啊。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4-04-03 08:26:00
「無根據的指控 或不實指責,將被視為挑釁引戰處理」,所有的無根據指控都算嗎?不要只獨厚某些狀況喔!不實指責人亂噓算不算?這樣懷疑業配是不是也不能說了XD各版沒看過直接懷疑人業配就算挑釁的,但誰有直接證據?有直接證據就輪到版主出來桶了,哪還需要版友跳出來說業啊你這種違規認定的聲明,放在這種已經被沖到後面的公告內文,會有多少人沒看到?不用公告周知嗎?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4-04-08 10:18:00
作者: hieigo (清)   2024-04-08 21:15:00
組務認可的對人不對事啊~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4-04-11 12:15:00
前板皇又在見縫插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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