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is03 (安坑周潤發)
2025-01-20 09:56:13#標題應為 [認養/縣市],發文完請再一次確認標題格式無誤。
#請詳讀認養文板規,若需認養費,請附上「醫療單據照片」。
#若認養條件包含簽署認養合約書,請發文者「勿公開合約內容」,
也「勿以問卷形式設計認養條件之問答」。
#若有認養合約,請認養人私下向送養人索取範本,勿在板面上公開索取,
違者刪除發文或推文,屢犯者將以鬧板、引戰處理。
#發文表示您已讀過置底板規,一旦發生違反板規之情事,同意可能受到板規處罰。
#確定不會觸犯板規後,請用[CTRL+K]刪除這些預設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