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訊] 第二屆「灘音盃」大專學生象棋爭霸賽

作者: diatec (明)   2013-07-13 11:46:56
大汐止區象棋錦標賽暨
第二屆「灘音盃」大專學生象棋爭霸賽 活動簡章
一、主旨:傳襲象棋國粹,端正社會風氣,以棋會友,技藝研習
二、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汐止區象棋推廣學會
  立案證號:北府社團換字第1001803873號
四、協辦單位:新北市議員廖正良服務處.
五、比賽地點:新北市汐止區行政中心(區公所大禮堂11樓會議室)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
六、比賽組別:A 大汐止錦標賽組(限40人)
        報名資格:?設籍新北市汐止區、金山區、萬里區之象棋愛好者
             ?本會會員
       B 大專組(限50人)
        報名資格:?各大專院校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第一屆灘音盃參賽者
             ?大會另舉薦高中以下10名內選手參賽
       C 邀請組
        報名資格:本會逕邀
七、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7月20日額滿為止
八、比賽日期:大汐止錦標賽組 8月3日(1天,5~6輪)
       大專組 8月3日弈5輪,8月4日弈6輪,(兩天,共11輪)
       邀請組 8月4日(1天,5~6輪)
九、報名費:大汐止錦標賽組:每人200元(本會會員100元)
      大專組:每人200元(本會會員100元)
      邀請組:免報名費
      *一律採郵政劃撥繳交報名費,惟本會會員可現場繳
      劃撥帳號:50176527 戶名:新北市汐止區象棋推廣學會 曾俊華
十、報名辦法:請註明下列資料E-MAIL至optochou@yahoo.com.tw
       ?組別 ?姓名 ?電話 ?段位
       ?通訊地址 ?校名、年級(大專組) ?電話確認
十一、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象棋規則96年修訂版
        積分編排制;每局自由時間20分,每步加10秒。
十二、獎勵辦法:
   各組冠軍頒發精美獎盃一座,另頒發獎金如下:
    大汐止錦標賽組取八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5~8名
6,000元
3,000元
2,000元
1,500元
各500元
    大專組取十六名(獎學金)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5~8名
10,000元
6,000元
4,000元
2,500元
1,000元
第9~12名
第13~16名
800元
500元
    邀請賽組取八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5~8名
4,000元
2,500元
1,500元
1,000元
各500元
十三、附則
1. 參賽選手報到時間:8月3日08:40~09:00, 8月4日08:10~08:30
2. 開幕時間:8月3日09:00~09:30
開賽時間:8月3日09:30, 8月4日08:30
3. 選手比賽籤號由大會公平代抽排序。
4. 已報名而未參加比賽以及無故未賽完全程者,列本會不受歡迎對象。
5. 大會提供午餐、茶水(請儘量自備茶杯或環保杯)
6. 選手請注意服裝儀容,遵守大會規定。
7. 懇辭花圈、花籃,歡迎各界蒞臨指導。
8. 如有未盡事宜,大會有權另行修訂。
9. 洽詢電話:0935-979-999 曾俊華,0952-800-729 周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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