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面上
我自己的心情 當然是不希望捐出去
怎麼講 會覺得出去就是下定決心要倒社
雖然以前也不是沒有倒過社(怎麼才寫到這邊我後腦杓就開始痛-,-)
或許我心裡還抱著社團還可以繼續的希望
當學生時不覺得清議一定得留著
上了班才覺得如果可以繼續該多好
這是一件事
另一面是倫理議題了
清議不是邱妙津一個人的 或許也不只是我們的
不過我們也收藏了別人的回憶不是嗎?
那個回憶可以被展示公開嗎?我覺得沒有那麼妥當
有些私密的資料(ex聯絡電話地址)不在話下
還有一些是留言本的性質問題
回憶是誰的回憶呢?
對我來講違反倫理
至少做質性研究的人不會隨便公開別人的記憶的
很多東西都要匿名 就算匿了名 有些資料如果受訪者不願意公開
那也只會放在自己的記憶裡面做研究參考
清議的留言本如果到了圖書館
就是公共空間放置的私人回憶
沒有經過其他人同意就不應該要拿出來
放在社團留言本是一回事
放在總圖是一回事
我心裡是這樣想
如果想要放到圖書館
就要嘗試著盡到告知責任
對我來講是基本的原則
如果說要展示的只是社團的宣傳資料啊 歷代海報一類的
那我「本人」沒有意見
不過或許也有過去的學長姐覺得不想公開也說不定
(說到這邊 我自己這邊也有幾份舊的文宣 改天再拿回去歸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