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udn網購規定全新沒用過才能退貨!?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4-05-07 11:17:45
日前跟 udn 網購買了一台循環扇
到貨使用後發現這台循環扇開最小風量聲音還是很吵
收到貨後三日決定退貨, 當天即上網按下退貨申請
過了兩周發現 udn 好像不想理我
再寫信過去, 他才回覆說
作者: najoy (○巫女小姐○)   2014-05-08 03:16:00
法條與實際判決解釋不完全相同 總之 包好通知UDN來收件 既然用過的話記得仔細包回去 自已要存證 寄回之後看廠商怎麼說如有無法恢復之損壞(不管是包材還是你不小心損壞) 廠商可以跟你要求整新費用 覺得合理就付 覺得不合理就申訴或殺價 大約是這樣如果你想找法條的話 大約可以跟你說明一些 消保法19條規定網購要給消費者7日考慮是否確定購買 一般稱為猶豫期 不等於試用期 有商家自行升級為所謂的鑑賞期. 以這條來說沒有提到消費者是否可試用 猶豫期是給你跟實體店面購物一樣的權利 可以看. 有些店家有展示機可試用這個部份屬於商家給消費者的購買誘因. 而民法259規定 解除買賣契約 雙方有義務恢復原狀才可解約 也就是說你有義務把商品恢復原狀 如無法恢復 你則有義務償還其價額 也就是商家所謂整新費/賠償 如有向你要求這個費用 則雙方談好價碼就可以完成解除契約(你還貨/商家退款)回到你的問題 法條沒有規定能不能試用 而另有一條民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目前如果有上法院的判決似乎大多是試用也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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