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都可以詳閱合約在做簽名,不然像我一樣遇到這種問題,真的會讓你吐血
我有跟一個線上英文補習班簽合約(前年11月)
過了一年多的時候(去年12月)
就我所知如果要辦理退費,是退費時間或是課程上擇一計算,只要未超過1/3就可以退五成的費用
但是我在去年12月跟顧問詢問退費時,顧問卻拿出我當時簽的合約,上面有一點是"超過半年無法退費" 這樣跟我說
我跟他說可是法規不是這樣規定的
顧問:可是你也超過一年了,也是不能退
另外又在合約上指出另外一點"在學期間,領過獎學金不能退費"
我說那我把獎學金(2000塊)退還給你們,能讓我退費嗎?
顧問:不行
我只能說很衰,因為當初獎學金不是我主動申請,是顧問跟我說可以叫我申請的
反正後來他們也沒有想要積極處理
我就直接做第二次申訴,請消保官出來調節
只是我想請問大家,消保官調解的方式為何?
是讓雙方各退一步嗎?
會不會拿不到五成..
因為我課程上的真的非常的少
差不多就是總課程的1/3的一半
如果五成都拿不到我想我會吐血吧
另外我想請教大家,合約內容抵觸法規這樣可以嗎?
我昨天打到市政府做詢問時,市府人員有幫我查詢,意外發現他不是用補習班的名義開設(因為找不到這家補習班)
好像是沒有補習班執照,這家公司是以公司名義開設卻做補習班的事業
那這樣合法嗎?還適用補習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