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遇到一個狀況,想跟大家請益到底合不合理。
本人是嘟嘟房的月租客戶,日前想停車時,嘟嘟房附近剛好有活動在進行,
嘟嘟房因也有開放給臨停客戶使用,導致停車場客滿,而無法進入停車場停車。
向嘟嘟房客服反應為何已經付了月租停車費,卻無法停車的狀況時,
客服的回應是:嘟嘟房不會特別保留車位給月租客戶,滿位時請在外面等待。
我自己當下是傻眼,付了停車費的人但卻無法入場停車,頓時有種被詐欺的感覺。
故直接告訴客服人員有可能會向消保官反應,對方卻直接說契約就是如此訂定。
後來是剛好遇到管理員放行,多等了10-15分鐘,個人非常困惑,
若遇到這種狀況,真的是消費者自己要吞嗎?今天若有急事無法等待,
便只能另尋停車場,等於付兩次停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