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2014臺中商圈購物節-cosplay攝影王選拔

作者: woodygtr (優文達人)   2014-08-11 11:06:22
「2014臺中商圈購物節」
自由光電Cosplay攝影王 活動簡章
一、活動宗旨:
「2014臺中商圈購物節」購物日慶典在臺中地區8大特色商圈繽紛登場,為吸引年輕族
群、喜愛藝文人士前往本市中區自由光電三大商圈(自由路、電子街及繼光街商圈),為
商圈注入一股新活泉,盼帶起商圈的潛在能量,樹立新一代指標。活動結合中區商圈特殊
人文意象,並從Cosplay王子、公主及攝影王評選時彼此切磋琢磨技巧的過程,提升話題
度,帶來更多周邊效益。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主辦機關: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執行單位: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8/23活動當天截止。(當日亦可現場報名)
四、報名資格:喜好攝影者皆可參加。
五、報名方式:可至活動官網(www.taichungshopping.com.tw)下載報名表,填妥後至現
場報名,或至活動現場領取報名表填寫繳交即可。
六、活動辦法:
1、拍攝時間:8/23 (六) 14:30─15:00
2、拍攝地點:繼光街和民族路口(若有變更請以活動官網公告之最新訊息為準)
3、拍攝主題:Cosplay走秀拍攝會現場實景
4、參賽說明:
A.拍攝完作品後於15:00─16:00至主辦單位服務臺的「攝影王報名處」,每人擇
優選擇一張作品列印,並繳交報名表格。
B.於現場公共展示區進行票選(票選時間:16:00─16:30)
C.於活動當天16:40宣布票選結果,並進行頒獎活動。
D.獎項:獎狀乙面,獎金新臺幣伍仟元整,共計1名。
七、評選方式:
每件攝影作品皆有一塊投票板,邀請民眾將貼紙黏附在喜愛的攝影作品
投票板上,於投票截止時間時,擁有最多貼紙的攝影作品則為本屆自由光電商圈的最佳攝
影王。
八、注意事項
1、攝影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不得抄襲、冒借、拷貝、仿冒,且未經公開刊登發表,評審
後如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
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2、攝影參賽作品不得合成。
3、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得獎名單公布日起歸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
局所有,本局依著作權法享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可
授權第三人非營利性使用,以上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4、作品應由得獎人於公布後、接獲通知七日內,向主辦單位繳交其得獎之原稿底片或數
位檔案,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項不另遞補。
5、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參賽照片之毀損,主辦單位恕不
負賠償之責。
※主辦單位將保留視實際情況需臨時調整活動規則之權利,一切變更以活動官網公布為主

活動報名表請至官網下載 http://ppt.cc/Vy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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