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為了信用 一路奮鬥清償的心路歷程

作者: onetiger (一虎)   2014-11-02 18:06:49
本人由於家境問題(無動產、無不動產,連讀書的學費都沒有)
15歲(2002年)就出社會工作養整個家,且省吃儉用從來不亂花錢(甚至吃過白開水泡飯)
18(2004)歲那年因工作需求分期買機車被打槍
才發現家人辦了幾張信用卡偷偷欠了120多萬沒讓我知道(我是附卡人有連帶責任)
一直到2009年我把負債清償完了拿了清償證明
當時辦了幾家信用卡仍被打槍,而根據當時版友熱心的建議
我辦了第一銀行悠遊聯名卡普卡、上海銀行頂好普卡
雖不是學生但額度卻只有2萬(本人15歲就一直在百大企業任職及19歲投資創業無中斷過),
但我非常重視自己的信用,每個月能用信用卡的我盡量刷,至今從來沒有任何的遲繳記錄
也從來沒有讓銀行賺過一毛利息,平均月刷金額約2-3萬
直到最近,月刷金額平均30-40萬,每一家銀行的卡別都升等到御璽、鈦金,額度平均也在
15萬上下
我在想要是當初沒有這段經歷,依我現在的資格應該可以有更高的卡別、額度,
但或許因為有這段經歷,我更打拼、更重視信用,也鼓勵曾有相同經歷的人,
共勉之。
PS:最近銀行都打電話問我要不要分期,可以贈送7-11禮卷100,
但我分期的利息遠高於這些阿....銀行是當我不會數學嗎...?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14-11-02 18:12:00
作者: aaaaa111511   2014-11-02 18:33:00
你每個月刷那麼多,是全繳?還是最低?
作者: onetiger (一虎)   2014-11-02 18:34:00
我不讓銀行賺利息 所以是全繳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4-11-02 18:36:00
作者: elvin07 (elvin)   2014-11-02 18:47:00
作者: guowei (好想回嘉)   2014-11-02 18:48:00
推~ 信用無價!
作者: stockwinner (期股相當)   2014-11-02 18:48:00
附卡人不用簽名? 不用證件? 也沒照會?
作者: onetiger (一虎)   2014-11-02 18:50:00
附卡人要簽名 但正卡人刷的附卡人不會知道
作者: stockwinner (期股相當)   2014-11-02 18:52:00
所以問題是明明知道家人不該用卡,還幫忙辦附卡? 另一個問題是銀行也不是笨蛋,家人要有一定的財力證明才能辦卡吧?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4-11-02 18:54:00
辦附卡不用證明吧
作者: sds454545 (小喜)   2014-11-02 19:25:00
推 我也是當初卡債的附卡受害者
作者: laurushsu (laurus)   2014-11-02 19:42:00
作者: brodigit (馬克)   2014-11-02 19:52:00
推,往事借鏡,今日當向前看!信用真的是無價來著。
作者: lilychou326 (小花兒)   2014-11-02 19:52:00
看原po附的年代就知道是經歷過卡債風暴 不懂去辜狗吧
作者: midio   2014-11-02 20:15:00
作者: riahserf   2014-11-02 20:19:00
作者: stockwinner (期股相當)   2014-11-02 20:30:00
補推,不是質疑原PO,我認同原PO的責任感,小弟第一張卡到現在15年了,經歷過雙卡風暴,只是想提醒有時候卡奴也是需要身旁的親友幫忙節制而已,勿戰。 月刷30萬都能去辦無限卡了,加油!
作者: Kiiroitori (キイロイトリ)   2014-11-02 20:36:00
推,那請問您如何避免家人再刷呢?聽說有的人還會把額度拿去再借信貸orz
作者: terfd (柏拉圖式的聰明)   2014-11-02 20:54:00
主要還是薪水高 恭喜原po
作者: KAOKCH (KAO)   2014-11-02 21:10:00
我家人不只卡奴而且債務是樓主的三倍毫無清償之心,不敢找有勞保的工作,名下無任何資產銀行將債權賣給資產管理公司,不堪其擾漸漸變成活一天算一天轉而向我“借錢”,從千到萬最後有多少借多少想當然根本不可能還,最後我搬走不留地址並拋棄繼承。卡奴不只害死卡奴也包括周圍的人。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14-11-02 21:48:00
月刷也刷真高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2014-11-02 23:08:00
推 月刷四十萬 強
作者: Amedei (Amedei)   2014-11-02 23:56:00
還好現在法定繼承是限定繼承制
作者: sam352306 (我們會再相見)   2014-11-03 02:45:00
不好意思歷程在哪
作者: ericlai0406t (laiyuyun)   2014-11-03 09:32:00
樓上太幽默
作者: ggg4u (打球嚕)   2014-11-03 10:20:00
推辛苦歷程
作者: zzz8687 (亡者光芒)   2014-11-03 10:25:00
作者: mitsurino (せんせー*8)   2014-11-03 13:59:00
作者: GGin (GGin)   2014-11-03 13:59:00
推歷程
作者: liu1981sssss (wei)   2014-11-03 17:27:00
附卡這種東西本就不該出現
作者: jen301 (小烏龜)   2014-11-03 19:56:00
恭喜你走完清償而不是像其他人擺爛不還。
作者: oneonegogo (go)   2014-11-03 20:25:00
強者!
作者: dexter04 (DEX)   2014-11-03 22:46:00
作者: aiaigina (吉娜)   2014-11-04 20:57:00
推!!!
作者: U8 (難相處的胖子)   2014-11-05 14:15:00
原po蠻帥的 我可以>///<
作者: Zickler (謝胖災難預言家)   2014-11-05 17:15:00
互負連帶清償責任這個條款 實在滿不公平的附卡人通常無從得知正卡消費帳款 卻要負相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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