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meng (Flying Away)
2015-01-12 14:35:19收到email通知,條款修改後,
雖然使用電子帳單免年費,但是呆卡兩年有可能被停卡:
除法令有強制禁止之規定者外,乙方基於風險、安全、持卡人之財
務、信用、消費及還款狀況等考量,若甲方卡片停止消費二十四個
月以上,亦得隨時以最少三十日前之書面通知取消甲方使用信用卡
。
(第二十三條)
條款原文:
https://www.fubon.com/bank/creditcard/download/download_bank_03/card_0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