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底去上海玩,機票全額是用花旗現金回饋白金卡刷的
在機場時同行友人說到旅平險與不便險
我想說機票全額應該就有,不過還是打客服確認一下
詢問客服刷機票全額是否有旅平險及旅遊不便險
客服當下回答僅有公共交通意外險,我再問旅遊不便險呢?他說沒有
想說好吧,去旁邊旅平險櫃檯買個旅平險吧
後來回程時意外在香港滯留一夜,航空公司有替我們安排食宿
回國後無意間看到網路上的權益書才知道是有旅遊不便險的
打去客服申訴專員告知錯誤的消息
後續花旗客服副理說雖然專員這樣說,但他們網路都有寫啊
並一再強調要我提出損失單據,否則難以賠償
而我也向他們強調我不是來要錢,我的損失是我知的權利有損
如果我當下知道花旗有不便險,我即可不依航空公司安排自行選擇飯店等
客服理應告知用卡人相關權益,再讓用卡人自行選擇
這是無形的損失,所以我難以估計也無法提出單據
最後花旗客服告知給予兩張西堤禮券作為致歉
另外,因為在上海購買星巴克隨行杯
在香港過夜時不知為何隔日一看袋子裡的杯子都不見了
詢問飯店告知並未進房打掃,請他們協助找尋也找不到
原想說算了認了吧
回國後看到有全球購物險
打去詢問,他說須於36小時內報案
但我跟他說你們整個權益書公告都沒寫怎麼可以要求36小時
他說這是他們和銀行簽的合約就是這樣,沒公告是銀行的問題
後來講一講說要幫我個案處理叫我趕快報案(我覺得他算準我不會去香港報案)
但我覺得不對,我就再打去他們的客服(保險的),客服說的確未公告36小時內報案
僅說案發後須報案,因此會協助在未公告時取消此規定
後來我打國際電話去飯店詢問能否協助報案,飯店回應報案皆須本人
後來我打去海基會問,他要我再打去香港的急難專線詢問
香港的急難專線告知可以網路報案,我得之後馬上上香港警察的網頁登錄
隔日再打去保險信用卡理賠中心問這樣可不可以
他們說第一次遇到線上報案,不過有報案有紀錄應該就可以
然後還要我附單據明細,我告知放置於該購物袋中已遺失
他說好吧那算了沒有也可以
後來把申請書跟報案紀錄跟帳單等等寄去
也順利理賠下來
雖然賠的不多但至少不無小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