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那天我在東森購物一次購買了兩件商品 共12,170
分了三期 並且做了活動登錄 原本以為符合活動資格:
3、 2015/11/11當日刷台新銀行信用卡單筆分期消費滿NT$11,110(含) 以上,
可加碼獲得刷卡金1,111元。 ^^^^
剛剛閒來無事致電台新想確認是否符合活動資格
結果客服回覆因為東森是兩樣商品分開請款
所以在台新那邊看到的不是單筆消費 而是兩筆
但我說在東森訂單紀錄上 的確是只有一張訂單 也只有一組訂單編號
客服表示要向上反應~下禮拜二會有專人通知
建議當天在東森買超過1件商品湊11,110的鄉民盡快聯絡台新客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