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04年12月底網路申請華南的icash聯名卡
由於
此張卡片有兩個活動
想要確認
像我是去年底核卡的
是否一樣符合資格呢?
1.
首次自動加值贈30,000點OPENPOINT點數
活動期間:1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
活動內容:核卡90天內首次自動加值成功,贈30,000點OPENPOINT點數,每戶僅限回饋
一次,贈送之OPENPOINT點數將於次月回饋。
2.
「線上申請信用卡」申辦華南icash聯名卡,贈送OPENPOINT點數3萬點
活動期間:105年1月1日至105年6月30日止。
活動內容:
核卡60天內首次自動加值成功,贈送OPENPOINT點數3萬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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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詢問客服
客服一 是說可以
客服二 說要再幫我確認
網路線上客服 超級鬼打牆
一直跟我強調 這個要105年1月1日申請
我跟對方說 可是 我並沒有超過內容所規定的核卡期限啊?
但 對方很堅持
然後 我又問對方
那 我可以剪卡再重辦嗎?
對方居然跟我說 這個要新戶!!!
我剪卡重辦就不是新戶了
問題是 網頁上明明寫著 新戶舊戶皆可...
超級不專業
所以 後來 我也懶得跟對方鬼打牆
想請問
有人也有遇上類似的狀況嗎?
如果真的限制是要105年之後核卡才符合資格
我是否可以直接剪卡 重新申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