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花旗調額

作者: toddyeh (LET'S GO SPURS)   2016-05-09 23:40:50
上次詢問版友是否有人加辦花旗卡後立即申請調額成功
(非申請Prestige或超級現金回饋無限卡這些頂級卡同時調額到35萬)
似乎沒有版友有類似的經驗
所以最後決定肉身嘗試後再來回報結果
以下為辦卡和調額進度
使用Go2大提供的連結以舊卡友身份加辦超級紅利回饋御璽卡
https://www.citibank.com.tw/x/card/index.html?Media=002
04/28 線上申請
05/03 收到核卡簡訊
05/04 打給客服說要申請提高信用卡額度
果然客服林專員回覆因為我才剛核卡要使用一段時間後才可以申請永久調額
我先跟林專員說明我遇到的狀況以及之前的客服A告知的處理方式
"先申請一張白金等級以上的信用卡
再用那張卡的名義申請永久調額
並強調客服A有說只要新卡核卡後就可以馬上申請了"
於是林專員說會幫我註明前因後果給後端審核人員
並請我把財力證明寄到下面這個信箱
twcitiphonecards@citi.com
林專員有強調寄信到這個信箱的信件標題
一定要打 "1234 X專員收" (1234是舉例專員代號)
才有會有人開啟信件收信
財力證明我提供的是104年的扣憑1500K
林專員詢問希望的額度
直接喊600K給花旗砍(原額度300K)
05/05 收到卡片
05/09 收到簡訊通知額度調整到450K(傳說中的1.5倍)
依照林專員原本的說法
正常應該是不可加辦卡後馬上申請調額
但是因為我情況較特殊
所以她才說可以註明原因幫忙送看看
最後也成功了
從結果看來花旗的制度並非是完全不能通融的
似乎還是能因應客戶需求或狀況做調整
為了調額多申請了一張花旗卡
拿來參加一下最後一個月的天天花旗日活動好了 XD
補上聯徵紀錄
http://imgur.com/28P9cjQ
近三個月有兩個新業務、一個原業務
也算是符合聯徵三個月三查
好險沒有被花旗打槍
加辦卡的部份花旗沒有查聯徵
但是調額花旗就有查
※ 引述《toddyeh (LET'S GO SPURS)》之銘言:
: 去年10月花旗網銀還可以點調高額度的時候
: 看到額度可以從254調到300K
: 就點下去調到300K
: 今年3月初想加辦Prestige卡
: 看到板友分享原花旗卡額度350K以上可免附財力證明加辦
: 所以打給客服申請調額
: 大概一週後回我無法調額
: 詢問不能調整的原因?
: 客服回答 1.去年10/28才調整過額度,半年內不能調
: 2.原持有的卡片只有透明卡,等級是普卡,我的額度已達上限300K
: 後來看板上分享的一些Prestige使用經驗似乎不像廣告這麼好
: 對這張卡就沒這麼生火了
: 但是快到半年不能調額的期限
: 還是想要先把額度調高再做決定
: 於是致電客服確認如何調額
: 客服回答要先申請一張白金等級以上的信用卡
: 再用那張卡的名義申請調額
: 因為印象中加辦花旗卡半年內不得調高額度(剛爬文確認真的有板友因此被打槍)
: 所以詢問客服會不會加辦新卡又要叫我再等半年才能調額
: 客服說只要新卡核卡後就可以馬上申請了
: 以往也有客服告知錯誤訊息的悲慘經驗
: 所以小弟想請問花旗加辦卡半年內不得調額這個規定是否還在?
: 最近有板友肉身測試過加辦卡又在半年內申請調額成功的經驗嗎?
: 如果有人成功過至少還有點信心
: 不然好像只能多打幾個客服確認了
: 爬文有找到另一個方法是加辦無限卡可同時申請調額到35萬
: 額度拿到之後再剪卡
: 但是我覺得我可提供的財力應該可以調到35萬以上
: 所以不太想用這個方法
: 最後請問
: 很多文都提到花旗看到三個月內聯徵三次必打槍
: 而且新業務或原業務都算
: 該不會連申請調額也一視同仁吧(抖~~~)
作者: gmoonyh (Moony)   2016-05-10 00:08:00
前面拉的這麼輝煌居然沒打槍XDD(好像有人說帳管也算)
作者: xatier (一切重來就好了...)   2016-05-10 00:20:00
推分享
作者: gctseng (提姆)   2016-05-10 02:06:00
情況較特殊,是指..... 為了調額而申請加辦嗎?
作者: isahua (isahua)   2016-05-10 07:41:00
帳管應該不算吧 AE每個月都查我
作者: gctseng (提姆)   2016-05-10 07:45:00
5/6 花旗的帳戶管理,到底是例行性的動作還是為了調額?
作者: Go2 (勾兔)   2016-05-10 08:24:00
恭喜
作者: gctseng (提姆)   2016-05-11 19:20:00
花旗對個資似乎蠻重視的,我正在申請的調額,上傳的是綜所稅的申報收執聯,因裡頭有家人的資料,就被退件要求塗掉他人的個資,才能送件。我好奇的是當初申請信用卡時也是類似的資料,為什麼現在比較嚴格?還是當初沒把附上財力證明列入核卡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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