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看到銀行這麼直接的公開提醒這件事,但樂見有銀行願意正視這件事。
http://www.hncb.com.tw/credit/news_list_01.shtml
華南銀行最新公告事項
2016.04.28 提醒您,當您於國外刷卡交易時,若遇店家詢問是否要使用新臺幣結帳,或
未經詢問,簽單上之簽帳幣別即為新臺幣或出現可選擇當地貨幣或新臺幣結帳,表示店家
有提供「動態外幣兌換」(以下稱DCC)服務,由於DCC交易之匯率係由店家自行決定,匯
率通常會高於國際組織(Visa / MasterCard / JCB)所使用的匯率,建議您審慎評估後
再決定是否使用新臺幣結帳,持卡人可以要求店家選擇以當地貨幣結帳,店家不得拒絕,
若您未選擇結帳貨幣,店家通常會以較有利店家之貨幣(新臺幣)結帳。無論您使用當地
貨幣或新臺幣結帳,在境外的交易銀行都會依規定收取國外交易服務費,建議您於國外刷
卡消費結帳時,請務必留意簽帳的金額及幣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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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教育大家一次……
VISA國際組織的說明:http://www.visa.com.tw/travel/currency.shtml
「動態外幣兌換」是什麼?
「動態外幣兌換」(DCC)亦稱為持卡人選定貨幣(CPC)。有些商店現已提供一項服務,
就是將您要繳付的款項,當場便轉換為您的本國貨幣結帳,稱為「動態外幣兌換」,表示
由商店直接決定匯率並完成外幣換算,這類交易的匯率並非由Visa提供。消費者在國外購
物時就能當場得知以本國貨幣計算的價格,可能會更為方便,但商店也可能會將需要額外
收取的費用包含在匯率中。Visa規定商店必須提供顧客在結帳時可以選擇要以當地貨幣付
款,而不採用已轉換為本國貨幣之交易金額付款。Visa亦規定若商店提供「動態外幣兌換
」服務,必須告知顧客適用的匯率,並說明當中有否加收服務費。
這裡有一個DCC交易的範例說明:
一位美國Visa持卡人在新加坡決定購買一盒價格為新幣20元的巧克力。結帳時,商店提供
持卡人使用DCC服務,一個直接支付美金而不是新幣的選擇。
商店告知將新幣20元交易金額轉換為美金15.80元。向持卡人揭露的DCC交易金額以及交易
貨幣(美元)。兌換率為0.79(1元新幣 = .79美元),該匯率包括在批發兌換率之外
2.5%的加價(over a wholesale exchange rate),而這個2.5%的佣金/費用/加價亦也有
告知持卡人。
持卡人主動地在一份印好的簽單上勾選DCC或是在電子螢幕上點選DCC,同意採用商店提供
之兌換率(含2.5%的DDC服務費)給付美金15.80元購買一盒巧克力。
例:
當您於購物時不想要使用DDC,您有權拒絕並以商店當地貨幣支付您的交易;該交易將會
使用Visa的匯率來兌換。如果您不同意使用DCC,但發現您的帳單以DCC計算,則您應要求
您的發卡機構退回此項收費並向商店要求以當地貨幣重新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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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店家絕口不提DCC會有額外的加價,實際交易上,匯率差價+額外加價常會讓持卡人
多付4.5-5%(若與直接以消費地貨幣結帳相比)。Visa寫得太理想化,店家根本做不到,
有些店家甚至強迫中獎,讓持卡人沒有選擇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