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x84 (pex84)
2016-08-19 21:34:50因為申請信用卡時住址好像不能填郵政信箱,
我都是分行領到卡片後馬上打客服改通訊地址,
結果2天後現居地居然收到一封實體的更改確認信?!
(印刷品 還貼郵票咧)
要確認也用簡訊或email吧?
有必要這樣嗎?
覺得有點傻眼 都要你不要寄了還硬要寄的感覺...
(就是不想再用那地址啦 不方便收信 結果在地上撿到...)
還是我少見多怪?有其他家也會這樣嗎?
作者:
alex1973 (alex1973)
2016-08-19 21:49:00怕你被盜改通訊地址, 所以通知你原來通訊地, 這樣也叫整你 ?
作者:
Anyotw (Yoman)
2016-08-19 22:00:00很難照顧
作者:
starcow (JACK)
2016-08-19 22:14:00銀行在執行正確的SOP,保護客戶的個資
作者:
pex84 (pex84)
2016-08-19 22:27:00有其他銀行也是這樣的嗎?
作者:
horusli (horusli)
2016-08-19 22:29:00渣打變更資料會寄郵簡通知
作者:
pex84 (pex84)
2016-08-19 22:39:00這樣以後就知道要改完收完信後才可真的搬走了
改通訊地址對信用卡部門真的是大事 很多偽冒先改通訊再掛失補發彰銀只能說太嚴謹 但不能說有錯
作者:
kevinhon (kevin)
2016-08-19 23:56:00很多家不只銀行,如南山,中華電都會,一開始也覺得很蝦,後來了解就還好
作者:
omnl 2016-08-20 04:08:00不認同推文說法 印刷品這不安全的通知方法 不只容易也是個資的洩露來源 也難以確認通知的有效性 要確認隔幾日再電話回撥確認 銀行SOP不見的就是對 這樣通知方式在安控是很差勁的
樓上說的也不見得正確,回撥也有困難或被幹的情境。簡單說,哪一種做法都有人幹,不爽彰銀可以剪卡。對銀行來說,更改帳單地址是通知義務,而且這項義務沒在考慮個資的。不要把個資無限上綱了。
作者:
ataki (cancat)
2016-08-20 10:06:00滿多機構都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