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思不解
分別打了電話給台新及中華電信
研判如下
1) 我的市話、手機及Hinet帳單已整合,且帳單上的代表號是市話06xxxxxxx
2) 辦台新信用卡時,在申請書上填的是中華電信手機09xxxxxxxx
3) 問了台新,確認09xxxxxxxx已於七月初設定成功
4) 問了中華電話,要我把代表號從市話改成手機即可
大家有沒有類似經驗呢?
作者:
RunPaPa (批踢踢的軟趴趴)
2015-10-16 21:49:0045個 "工作"天
七月初到十月中已超過45工作天,台新及中華電話都表示
作者: baddy (chasing daylight) 2016-10-16 22:04:00
如有帳單合併,設定代繳時要使用代表號扣款
作者: goodfood (有狗肉的果汁) 2016-10-16 22:07:00
去中華直營處理會快很多
作者: baddy (chasing daylight) 2016-10-16 22:08:00
你把手機帳單合併在室話帳單裡面,結果又用手機號碼設定自扣,當然扣不到阿
作者:
add168 (add168)
2016-10-16 22:14:00有夠阿呆 手機代繳已生效 但你的手機帳單已經合併了
作者:
add168 (add168)
2016-10-16 22:15:00你的市話沒辦代繳 哪會扣款
作者:
garrson (asdf)
2016-10-16 22:33:00噗...
作者:
Paravion (ElonMusk)
2016-10-17 00:26:00其實這篇是原po自問自答想提醒板友 只是沒表達好看起來就像請益文一樣XD
作者:
gctseng (提姆)
2016-10-17 07:10:00照1-3的步驟,不要說45天,一年也扣不到款
你自己搞笑 帳單用市話 代繳設定手機 這樣最好是會成功啦 連申請書都不看清楚
作者: smiling (笑笑虎) 2016-10-17 13:42:00
市話、手機及Hinet帳單都可以當代表號的,若原PO文仍希望維持市話當代表號,變成又要再申辦一次轉帳代繳手續,又有45天工作天;但將代表號換成手機,下一週期就能以轉帳方式代繳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