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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沒發文了,來說明一個丟臉的事件。
小弟的信用卡不算少,常用的就只有那幾張,加上銀行自動轉帳繳款,
這十年來使用上也很順利,無遲繳或是未繳清。
但內人一張人情卡,讓我們的好紀錄破功,立刻用聯徵檢視身上所有卡片。
(拉聯徵檢視卡片數量是最保險的做法,聯徵上可以看到所有的卡片)
事件起因2012年的一張人情卡,內人幫親戚做業績(沒站櫃台又要推10張很慘),
一切都是因為自己的不小心,讓起司理論印證在這上面
造成三年未繳納的原因如下
1.信用卡未開卡(一年後帳單轉成電子帳單,沒注意到)
2.當初留的e-mail已經沒有使用
3.因為是人情卡,並沒有要使用,沒辦自動轉帳
4.2013年後開始出年費(銀行答覆一定金額以下的年費未繳不會上聯徵跟催繳)
直到前幾天,因未繳金額過大,銀行發簡訊通知未繳款項18000元,
致電銀行才發現原來有這張卡,而且之前已經遲繳三年,我夫妻倆的記性沒救了,
還好加上今年的年費後金額過大,銀行通知了我們,我才知道有這張卡。
這是我個人的疏失給大家笑笑我XD,只有我這種沒記性的才會忘記,
實體帳單還是比較推薦,也請記得辦好自動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