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已申請過澳盛現金饋卡
用滿一年於去年 12 月剪卡
再等待 6 個月的時間
於今年 7 月份重新申請
但注意事項裡面有一條
專案優惠期間(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 成功申辦之本行現金回饋御璽卡卡友,可享
持卡第一年(自核卡後一年內結帳帳單)每月淨消費5%現金回饋上限至新臺幣250元之優惠
。前述對象若為本行新卡友,可額外享有第一年新臺幣1,500元【5%現金回饋】會費減免
之優惠。曾持有現金回饋卡但取消後再辦者,恕無法再享有本優惠。
請問這是代表以前申請過現金回饋卡後來剪卡的人
就算熬了六個月重新具備新卡友的資格
但仍然無法享受第一年免年費
以及 5% 250 元回饋上限的資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