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happycashcard.com.tw/corporate/bulltin/list.do
一、目的:約定持卡人享有優惠辦卡卡數,避免持卡人浮用優惠辦卡活動重覆申辦卡片
及領取關企來店禮。
二、規範內容: 107年1月3日起,同一人完成記名作業之有錢卡累計達50卡(含)以上後,
若欲再次申辦有錢卡時即不適用申辦有錢卡之任何優惠活動,且本公司將依卡片定價收取
購卡費每卡100元(起)。
三、遠鑫電子票證公司保留解釋、修訂或更新活動相關規範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依遠
鑫電子票證公司網站
www.happycashcard.com.tw
相關公告辦理,不另行通知。
OP大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