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f52881 (ccf52881)
2018-12-24 11:51:13新聞來源:蘋果
新聞標題:銀行超收信用卡違約金 金管會要全面金檢
新聞內容:
金管會日前金檢發現,有一家銀行向持卡人收取信用卡違約金時,有「超收」狀況;今天
財委會上立委曾銘宗要求,須對所有發卡行做金檢,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承諾,將在明年6
月底前,針對信用卡違約金狀況,做專案金檢。
金管會是在2011年2月訂定的規定,信用卡違約金最高連續收取期數,不得超過3期,第一
期收300元、第二期收400元,第三期收500元,之後就不能再收取違約金。
但金管會最近金檢發現,有銀行刻意規避這項規定,在持卡人未繳足「當期最低應繳金額
」,連續收了三期違約金後,第四期不收,但接著又從第五期開始又收,避開「不超過三
期」規定。
檢查局長王儷娟說,這是對一家銀行金檢時發現,有超收違約金狀況,該家銀行超收違約
金不到1000萬元。顧立雄也說,這非全面清查,是發現單一家銀行有此狀況,因此透過銀
行公會發函給所有銀行做通案說明。
王儷娟說,信用卡違約金問題,已經發函給各銀行,要求稽核單位全面檢視後,提交報告
給金管會,明年度會針對銀行清查內容再做專案金檢。
金管會也表示,發卡機構對持卡人在連續違約狀態下違約金,收取期數無論如何至多不得
超過3期,也不能在連續違約狀態下先停收違約金後再重新計收。若持卡人之後有「繳足
帳單」最低應繳金額後,又發生未繳足當期最低應繳金額時,發卡機構才能向持卡人計收
違約金。(廖珮君/台北報導)
新聞網址:https://goo.gl/eAeUx7
好啦好啦 乾脆規範循環利息5%違約金50塊 以後信用卡回饋最高只剩0.5%
作者: lowLv (低等廢柴) 2018-12-24 12:20:00
金愛管會
所以真的不是銀行愛管~是後面有個沒事找事做的boss...
好啦好啦 乾脆規範循環利息5%違約金50塊 以後信用卡回饋最高只剩0.5%
作者: lowLv (低等廢柴) 2018-12-24 20:20:00
金愛管會
所以真的不是銀行愛管~是後面有個沒事找事做的boss...
作者:
kcl0801 (kcl)
2018-12-24 20:45:00違約金歸違約金 我覺得這樣合理 都滾循環了還收違約金又不是收了違約金就不滾循環 扒兩層皮不能規範??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18-12-24 21:02:00所以前幾樓覺得這種鑽漏洞的惡意銀行不用管就是了。對銀行還真放心啊 ?
作者: kemusi (Woods) 2018-12-24 21:18:00
好多貫老板喔!違法還那麼支持!
作者:
yuni384257 (Edge speed fighting)
2018-12-24 21:25:00這應該沒違法吧 條款就是那樣寫 當初也是持卡人同意的而且也不是法令 應該是金愛管委員會某個辦法~持卡人自己不查又違約導致..
作者:
Or3 (new life)
2018-12-24 21:31:00我想知道是哪間耶
作者:
yuni384257 (Edge speed fighting)
2018-12-24 21:32:00而且每期繳'最低應繳'就不會收拉 也不是非得全額繳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12-24 21:45:00樓上的說法怎麼換成銀行對金管會就不成立? 金管會規範的只能收3期也是銀行遵循的條款銀行該遵循
作者:
kcl0801 (kcl)
2018-12-24 12:45:00違約金歸違約金 我覺得這樣合理 都滾循環了還收違約金又不是收了違約金就不滾循環 扒兩層皮不能規範??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18-12-24 13:02:00所以前幾樓覺得這種鑽漏洞的惡意銀行不用管就是了。對銀行還真放心啊 ?
作者: kemusi (Woods) 2018-12-24 13:18:00
好多貫老板喔!違法還那麼支持!
作者:
yuni384257 (Edge speed fighting)
2018-12-24 13:25:00這應該沒違法吧 條款就是那樣寫 當初也是持卡人同意的而且也不是法令 應該是金愛管委員會某個辦法~持卡人自己不查又違約導致..
作者:
Or3 (new life)
2018-12-24 13:31:00我想知道是哪間耶
作者:
yuni384257 (Edge speed fighting)
2018-12-24 13:32:00而且每期繳'最低應繳'就不會收拉 也不是非得全額繳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12-24 13:45:00樓上的說法怎麼換成銀行對金管會就不成立? 金管會規範的只能收3期也是銀行遵循的條款銀行該遵循
作者:
yuni384257 (Edge speed fighting)
2018-12-24 13:49:00那是有銀行從中發現漏洞 進而在不違反規範下又能收是說不能'連續'收超過三期 沒說不能三期收完隔期再收就是文字遊戲囉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12-24 14:00:00正文你看了嗎? 「無論如何至多不能超過三期」,要再收必須消費者有先繳到最低金額以上後再次違約才能再開始收另外新聞內容正文第二段最後一句是(連續收期)之後就不能再收取違約金
作者:
yuni384257 (Edge speed fighting)
2018-12-24 14:10:00那段是寫'連續收取不得超過三期'銀行就是看到這於是就覺得第四期不收第五期又能收 那段沒寫到要再次違約才能重新再收三期耶無倫如何不能超過三期 是金管會'表示' 正文沒看出規定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12-24 15:28:00前一句「符合衡平原則」呢? 這種鑽文字漏洞,既不符民法的依規定、習俗、法理等原則,也不符消保法不明確時以有利消費者解釋之規定. 反正銀行認為有理就可以繼續,向金管會據理力爭,我們旁觀者看結果就好
作者:
yuni384257 (Edge speed fighting)
2018-12-24 15:37:00那篇留言蝦方也有人翻出同個金管會公文~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12-24 15:44:00你只要繼續看到第四點就知道沒什麼好鑽的,不然乾脆第五期違約金沒上限隨便收好了 XD
沒錢繳已經要付15%又要付違約金超過三期沒繳就該自動停卡了。還能第四期不收,收第五期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8-12-24 18:17:00曾銘宗這鳥人 自己在位不作
作者:
Or3 (new life)
2018-12-25 03:18:00@threeSecGun 感謝 不想辦這種鑽文字漏洞的銀行這感覺跟國民年金87趴像
作者:
yuni384257 (Edge speed fighting)
2018-12-25 03:22:00怎麼又是花枝 之前超收信用卡費循環利息也是他
作者:
oherman (qq)
2018-12-25 10:03:00銀行用各種名目收你錢:手續費、違約金、掛失費、設定費本來就不合理,欠錢是該給的是利息不是巧立名目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