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些人跟我一樣對於「新增消費」覺得抽象
所以決定進線問清楚,客服人員很有耐心解釋
(不得不說中信客服素質算高的)
個人舉了一些例子,分享給大家
希望會有更近一步暸解~
1.舉例,2018年
06月刷了2萬,繳05月帳10萬元
07月刷了0元,繳最低2千(應繳餘1萬8千)
08月刷了5萬,繳07月帳單1萬8千
09月刷了4萬,繳08月帳單5萬
10月刷了9萬並分3期,繳09月帳單4萬
11月刷了0元,繳10月帳單3萬
12月刷了0元,繳11月帳單3萬
那麼新增消費如何計算?
答:
06-12月新增消費為20萬,實際只有
06月刷卡2萬+08月刷卡5萬+09月刷卡4萬+10月刷卡9萬以上4筆列入「新增消費」。
非帳單累加計算(10+0.2+1.8+5+4+3+3)27萬(05月-12月帳單)
2.舉例,舉例2018年01月刷了60萬,剩餘11個月沒有刷卡消費,2019年01月出國,並在01月刷卡10萬。
那麼2019年01月是否符合附加服務的權益內容?
答:
符合,近12個月(01-12月)消費金額達60萬。
那麼2019年02月是否符合附加服務的權益內容?
答:
不符合,近12個月(02-2019/01)並沒有達到新增消費金額門檻,只有新增10萬。
結論:
2018年以前,只要前「年度」帳單金額達門檻,下個年度即可使用。
2019年開始,當月使用權益,須在使用權益月份開始,往前推12個 是否達到門檻;分期後出帳在下一期的帳單金額和繳最低其餘應繳列入下期帳單皆無法列入新增消費。
也就是怕你只刷一次60萬,之後不消費只想用掉年度權益,改用他卡消費。
以上小小舉例說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