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各個電子支付的神卡相繼走下神壇,原本是讓弟弟用兆豐的E秒刷,去年有收到風聲說2019不認列電子支付,於是決定加辦台新的GoGo卡給我弟
大約在去年年底寫好紙本申請書寄出,在1/2台新客服打來表示收到申請書了,因為有悠遊卡功能,所以行銷條款要勾選同意,客服說會幫我用好。
大約隔了一周,網路一直沒有顯示信用卡進件,在1/8打電話給客服,客服表示他們也沒有收到,那我之前是接到詐騙電話嗎?客服表示只看得到飛狗卡的申請,我就跟他說可是我1/2有接到進件的電話,有跟我說悠遊卡的行銷同意,結果客服竟然跟我說那應該是飛狗卡的照會電話,飛狗卡???不是只有一卡通的版本嗎,而且2018年12月底就已收到飛狗卡了,1/2照會什麼啊?反正就一直挑針,回答不出所以然來,心寒之下叫客服再寄一封申請書給我,於是在1/12寄了第二封申請書。
在1/14早上接到台新的資料確認電話,並確認卡片要寄到正卡人的公司地址。隔半小時就收到核卡簡訊,所以是找到第一次的申請書了嗎?前面到底是發生什麼事啊?!
原本以為災難就此結束,沒想到還沒結束,信用卡差點被退件,信封上為完全沒有寫正卡人的名字,不是說好的是寄到正卡人的公司了嗎?怎麼只寫附卡人的名字,之前申請其他銀行的附卡,信封上都是寫正卡人收(轉交給附卡人),或附卡人收(正卡人轉交),還好分信人好像有看過我弟的名字,緊急攔下,才沒被退回
剛剛再度打電話給台新談心,客服表示:對阿,就是這樣阿,只寫附卡人的名字阿。下次如果要再申請附卡,可能要請收件的多注意一下。
我以為附卡都是要正卡人收,再轉交給附卡人,難道是我誤會很久了嗎?
算了,災難告一個段落了,心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