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04月信用卡發卡量與簽帳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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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料來源:各金融機構自行申報
二、揭露項目及認定標準:
1. 流通卡數:發卡總數減停卡總數,且卡片狀況為正常者
2. 有效卡數:最近六個月有消費紀錄之卡,不含Debit卡
3. 有效卡率:有效卡數 / 流通卡數
4. 當月發卡數:不含補發卡、續卡
5. 當月停卡數:指新增停卡部分
6. 當月淨發卡數:當月發卡數-當月停卡數
7. 簽帳金額:持卡人當月刷卡消費金額,如屬分期消費帳款應於消費當月全數申報本欄
8. 平均:簽帳金額 / 有效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