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研究信用卡的刷卡機制
在網路上找到一份研究文獻
內容為
VISA、MASTER及JCB卡皆為國際組織所發行之信用卡
目前國內加入此類國際組織為其正式會員,得其授權得以其標章發行信用卡者
有聯合信用卡中心、財金資訊公司、花旗銀行、渣打銀行、匯豐銀行、荷蘭銀
行、友邦國際信用卡公司,故國內大部份之發卡機構除上述為自行加入國際
組織發行信用卡外,多為加入聯合信用卡中心或財金公司17成為此類國際組織
之附屬會員,獲得聯合信用卡中心及財金公司之間接授權得以該國際組織之標
章發行信用卡。
持卡人持國際信用卡於國內消費時,除非經由信用卡國際組織之授權而自
行發卡之發卡銀行外,仍係透過聯合信用卡中心或財金公司進行資訊授權及清
算之業務,而由聯合信用卡中心或財金公司於一定時日彙總簽帳及請款資料送
交於國際組織。然若持卡人係於國外消費時,則由國際組織之資訊交換中心及
清算中心處理該等業務。
而另一段文獻為
依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第六條之規定,在我國境內發行之國際通用信用
卡,於國內使用時,應以新台幣結算,並於國內完成清算程序;於國外使用時,
或國外發行之信用卡於國內使用時,應以外幣結算,其涉及外匯之匯出匯入部
分,並應依據管理外匯條例有關之規定,透過外匯指定銀行為之。基此規定,
針對信用卡國內交易部分,財政部遂指定以聯合信用卡中心做為國內信用卡交
易之結算與清算中心。是以,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除上述區域性會員組織與收
單機構之功能外,亦肩負國內區域性結算清算中心之角色
這段話是不是有點矛盾呀??
"持卡人持國際信用卡於國內消費時,除非經由信用卡國際組織之授權而自
行發卡之發卡銀行外,仍係透過聯合信用卡中心或財金公司進行資訊授權及清
算之業務"
他的意思不就是說自行向國際卡組織要求授權發行信用卡的銀行不會透過NCCC,
而是直接由國際卡組職清算
可是依照"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第六條之規定"在我國境內發行之國際通用信用
卡,於國內使用時,應以新台幣結算,並於國內完成清算程序 基此規定,
針對信用卡國內交易部分,財政部遂指定以聯合信用卡中心做為國內信用卡交
易之結算與清算中心。
這樣國內銀行自行取得授權發行的國際卡,到底是國際組織清算,還是nccc或財
金公司清算?
另外...
請問一下,NCCC小額支付平台,到底是走VMJ通道還是梅花通道?
如果是走梅花通道不就跟U卡一樣,那VISA幹嘛還跟麥當勞合作優惠?
國際卡組織在國內(台灣)有各種合作優惠,但我實在不理解辦這些優惠的好處在哪?
國內清算中心手續費不是被NCCC拿走了嗎,還是NCCC會把手續費再拆帳給國際卡組織@@
又或者是為了推銷大家辦該國際卡???
小弟不才,感謝大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