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自由
新聞標題:旅店櫃檯人員搞鬼 住客信用卡遭殃
新聞內容: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5歲楊男在台中市太平區某旅店擔任櫃檯人員,去年6月30日
當天,林、齊、蔡等4人以信用卡住宿消費,楊男因而得知信用卡全部相關資料,楊男經
濟不好,竟心懷不軌,將資料拍照或抄錄留存,從當晚起一個多月內,依該資料連續上網
購物、繳電話費等24筆,花費近2萬元,檢察官依詐欺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楊男是台中市太平區某旅店櫃檯人員,處理客人入住、退房及收取住宿費等
,理應依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在客人以信用卡消費時,可以得知相關姓名、內碼、卡
號等等,應有保守秘密之義務。
但楊男自己經濟不佳,在林、齊、蔡等4人,分別持4張信用卡消費,他竟趁機將信用卡資
料拍照及抄錄,當天晚上就上網購物。
至同年8月3日止,楊男以3張信用卡上網消費盜刷24筆,總計近2萬元,銀行及被害人才發
現並止付。
楊男坦承犯行,檢察官認為盜刷24次,應分論併科,不法所得追徵或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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