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TED 最終加碼】自動分期成功享NT$800刷卡金回饋!
申辦日期: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活動詳細辦法:
1.申辦期間內網路申辦卡片自動分期之客戶,並於2020/1/15前刷樂天卡達自動分期金額並
成功分期,享NT$800刷卡金回饋。
2.本活動限使用台灣樂天信用卡(恕不適用公司卡),正卡人請務必至本公司會員服務頁面完
成登錄方取得刷卡金回饋資格,未登錄恕無法獲得回饋。
3.本活動以正、附卡自動分期總金額合併歸戶計算,若附卡申辦完成之卡片自動分期設定,
其符合活動條件則併入正卡之消費累積計算,刷卡金回饋計算方式採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
捨去 ,正、附卡合併每戶限回饋刷卡金NT800元乙次。刷卡金將直接折抵信用卡消費帳款
,不得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或轉讓予第三人。
4.本活動適用之回饋交易需於申辦期間完成自動分期設定成功,設定日依會員服務設定日為
準,消費日、入帳日依帳單列示為準,交易最後入帳日為消費日次月20日前。
5.本活動之刷卡金回饋日期為2020年3月31日前。
6.設定卡片自動分期最低可設定單筆分期消費金額為501元(含)以上,若於回饋日前解除自
動分期,恕無法享有此活動回饋優惠。
7.本活動為限定邀請,限收到台灣樂天信用卡以簡訊、電子郵件或登入會員中心收到通知之
卡友本人方可參加活動,通知或轉發無效。
8.活動注意事項:
(1)已辦理任一分期產品之每期應繳金額、信用卡年費、循環利息、信用卡各項費用、超過信
用額度之消費(包含因臨時調整額度而超過信用額度之消費)、手續費及違約金、預借現金
、申購基金所生之帳款及其各項費用、利息,皆不得納入辦理卡片自動分期。
(2)本申辦期間自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止,以本公司系統實際建檔日為準。
(3)持卡人於刷卡金回饋前若有停卡、延滯繳款、解除自動分期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
者,將喪失活動刷卡金贈送資格。
(4)台灣樂天信用卡對疑似不正常之交易保留授權核准與否之權利。交易一經授權核准,如有
任何商品消費爭議請洽刷卡消費商店。
(5)本活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款項及細則,如有未盡事宜以樂天信用卡活動網站公布為準。如
有疑義或爭議,樂天信用卡擁有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樂天信用卡對本活動之參加資格、
兌換資格等,保留最後審核權,及修正、暫停與終止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