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因為規則上是這樣寫,並沒有說同一筆消費不能同時達成條件1&條件2。
使用機場貴賓室/餐廳往前追溯180天內以「商務卡(含雙幣卡)」支付當次全額國際機票或
旅行社國外團費80%以上,並且於使用貴賓室/餐廳前之最近一期結帳帳單新增一般消費
達5千元,即可免費使用機場貴賓室/餐廳2次,於機場貴賓卡有效期間內符合上述門檻,
全年度1/1~12/31免費使用貴賓室/餐廳上限6次。(正、附卡刷卡消費採分開計算,請分
別出示機場貴賓卡)。
所以如果我在最近一筆結帳日新增一筆國際機票且高於5000元,
是否就不用再額外消費了?
怕打電話給客服,以後會把規則改得更麻煩。
想先請教有沒有人這樣做過沒有被收費的??
先感謝版上各位大大分享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