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附上去年聯邦第四季的活動連結
http://0rz.tw/PvyL7
這活動主要就是在指定App消費享5%回饋
新綁定用戶則是有50元刷卡金
我在去年12/15用賴點卡首綁foodpanda 刷卡483元
等消費入帳後我有去登錄
在12/27結帳日的帳單上有這筆消費
看了注意事項:
(1)回饋金限折抵次期一般消費,未折抵完則吃龜苓膏
(2)回饋金統一於消費月次次月16日回饋
基於這兩點
我認為回饋金是2/16回饋
然後折抵我2/27或3/27的帳單
但是直到2/17首綁回饋金還是沒入帳
於是我留言問客服
客服回答必須我1月需新增大於刷卡金的一般消費
2/16才會發放回饋金
由於新的2020年後外送我刷大戶
一般消費刷彰銀My樂(GP)
聯邦卡1月沒有一般消費
所以我不符合回饋金資格
我比較納悶的是
既然回饋金是2/16回饋
然後注意事項又說限「折抵」次期一般消費
那我即使1/27結帳日有一般消費
可是我繳款截止日是2/11
我都繳完卡費了
2/16回饋金才入帳
這樣如何稱得上「折抵」?
是我對於「折抵」的定義有很大的誤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