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06041024 (JOCKER)》之銘言:
: 大家好
: 本人在去年於國外被盜刷信用卡
: 調閱簽單後上面的簽名與我卡片背面的簽名不同(卡片沒有剪碎以資證明)
: 足以證明非本人交易
: 但是銀行端卻認為該筆交易為晶片卡交易
: 無論如何都不會由商家負擔
: 如果確認為該卡交易, 則需要本人自行負擔這筆交易(簽名只是參考用, 店家不需要核
對)
: 如果是偽造卡交易, 則由銀行端負擔該筆交易
: 要求我寄回卡片鑑定
我前陣子匯豐也被盜刷,當時還是匯豐銀行主動打給我,問我有在北京刷uber嗎?我說我
人都在國內,沒有出國。匯豐馬上幫我這筆交易列爭議款。如果真的不是我刷的,我就不
用繳。到後來這筆費用,我不需要繳。
其實要證明是不是你刷的,或者是別人拿你的卡刷,其實報警,調監視器馬上都可以查出
來,如果真的是有心人偷你的卡片刷,銀行還是要你自己繳這筆錢,只是你可以告對方,
要求對方支付此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