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不能加辦,可以更換卡面
(本來就有聯邦賴點卡)
在聯邦申請信用卡頁面申請 聯邦賴點商務御璽卡正卡
一天後顯示 婉拒申請
說明顯示原因為 綜合評分未達核卡條件
打電話進線客服,客服表示:
1. 綜合評分未達核卡條件 並非實際原因
2. 實際原因為 賴點卡無法重複申請
聯邦認定 聯邦賴點商務御璽卡 跟 聯邦賴點御璽卡 是一樣的卡別,都是賴點卡
3. 既有 聯邦賴點御璽卡 持卡人,如果覺得新卡面好看想換卡面,
請於 7/15 以後進線客服換卡面。卡號不變,僅是換卡面
忘了問卡號不變要不要重綁 Line Pay 了 ...
但整個流程似乎跟卡片毀損換發一樣,所以應該是要重新開卡重新綁定吧??
所以對 Visa 來說 御璽卡 跟 商務御璽卡 的卡號規則其實沒有不同?
那怎麼區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