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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修正民法將成年年齡從20歲調降為18歲,本月2日送行政院審查。法務部法律事務司
司長鍾瑞蘭今天說,修法三讀後,未來18歲可以申辦手機門號、辦信用卡,也可以租屋或擔
任公司的發起人與董事。
鍾瑞蘭說,各國立法如英、法、德都以18歲界定為成年,日本2018年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
,並將在2022年施行,考量當今台灣青年身心發展,有必要修正民法第12條成年的年齡,但
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新法施行前,原本可享有到20歲的權益不變。
她說,成年年齡修法調降後,有關選舉、罷免的參政權仍維持在20歲才可以行使,但公投權
原本即訂18歲可以投票,不受修法影響。
鍾瑞蘭說,修法還將男女最低結婚年齡修正同樣為18歲,訂婚年齡修正同樣為17歲,至於外
界擔心結婚、訂婚年齡調降後會有大量年輕人搶著登記結婚,鍾瑞蘭則說,根據戶政機關的
統計,並不會有這種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