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的「全家Fish悠遊聯名卡」,官方網頁規則有一條:
(1)
以全家Fish悠遊聯名卡綁定My FamiPay於全家便利商店之交易屬「一般消費」,
享0.2%悠遊卡加值金。
(2)
一般消費不含以下項目:三商美邦保費、電子票證自動加值、全聯福利中心消費、便
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各型態刷卡/Apple Pay/Samsung Pay/Google Pay
等消費、各項代扣繳費用…(後略)
https://www.taishinbank.com.tw/TSB/personal/credit/intro/overview/cg025/card001
好奇想確認一下我的理解有沒有錯,
是否(1)的特規可以突破(2)的限制--
Fish卡+Famipay可以讓所有全家的消費(只要能成功支付)都有0.2%?
例如取貨付款?例如學雜費?例如各種政府費用?
雖然0.2%少到幾乎不值得一提,不過看到這條規則實在覺得很有趣,才發文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