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文章,自己來解答。
先感謝昨天有推文的板友,今天就在北部國稅局上班期間再度進線找承辦詢問答案。
基本上都是從15G的說明原文做解釋:
Q1. 到了7月能否透過超商繳納綜所稅?
A1.
先看說明中的 5.(2)
稅額3萬元以下案件,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繳
納截止日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內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
再確認今年繳納期間:
自111 年 05 月 01 日起至 111 年 06 月 30 日止
所以,從7/1的00:00~7/3的23:59都還可以透過超商繳納。
Q2. 被列為逾期繳納案件會有任何的問題嗎?
A2.
先看說明中的 3.
逾繳納期間(如遇例假日則順延)繳納者,每逾3日按應繳本稅加徵1%滯納金至30日止,逾
30日仍未繳納者,應繳本稅於滯納期滿(30日)之次日起依
各年度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逾期繳納案件單純就是說明這個案件是要加徵滯納金。
由於逾3日才需按應繳本稅加徵1%滯納金,
但如果在7/1~7/3繳納完畢,會因為還沒逾3日,所以不會被加徵滯納金。
這樣就算被列為逾期繳納案件也不會有任何影響。
以上,是跟承辦確認的結果,供版友參考。
如果有版友不放心,也可以利用客服再確認,或是明天6/30就先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