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7lMphY (creditcard)
上一篇因為自動扣繳連續兩期失敗
被花旗取消自動扣繳,導致沒有從帳戶扣而逾期繳款
今天收到帳單,有滯納金、利息
打客服反映,客服說自動扣繳申請書有寫
兩期扣繳失敗,就會取消
後來去看申請書,是寫:
(3) 若立授權書人之帳戶內存款餘額連續兩次無法足額扣抵信用卡∕個人信用貸款之應付
款項,則花旗銀行有權取消本代理付款授權。
意思應該是說花旗有權取消,但不代表一定會取消
想請問
如果銀行要取消客戶的自動扣繳
有無規定需紙本信件或用什麼方式告知客戶?
只有查到金管會曾就自動扣繳失敗通知機制做出說明
(二)通知方式:發卡機構應以手機簡訊、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
https://law.fsc.gov.tw/LawContent.aspx?id=FE220809
但沒查到通知客戶"取消"自動扣繳的方式
想說如果銀行應該要用信件或電子郵件通知的話
那就可以主張,銀行沒有依規定通知
不應該收滯納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