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sa4451 (David4451)》之銘言:
: ※ 引述 《nhiteo》 之銘言:
: : 另一封是請金管會關注此修訂,因為形同將資料直接公開,並有可能直接或間接將資
: : 料交給敵過或敵國機構,並請金管會做到下列事項:
: : 1. 禁止獲利王銀行對於此次該條款(第四條第2項)之修訂,且要求該行未來不得再以
: : 相似內容進行任何有關個人資料使用之條款修訂;
: : 2. 要求該行定期公布所有業務往來之機構供客戶隨時查閱;
: : 3. 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金融檢查,查閱所轄全部金融機構之業務往來機構及相關個人
: : 資料使用;
: : https://i.imgur.com/VAARc3m.png
: :
: :
: : 也寫信和發Facebook訊息給財政委員會的高嘉瑜立委,陳情獲利王銀行的此次修訂
: : (不過後續變成同黨同委員會的林楚茵立委提出)
: : https://i.imgur.com/2amUzOq.jpg
: : https://i.imgur.com/1uddJIW.png
: :
: : 後續也打了一通電話給獲利王銀行的客服,請當下的客服人員記錄我的訴求,再要求
: : 相關單位回覆,後來也確實有客服單位的人打來說明,詢問我是不是也跟金管會提出
: : 相同的訴求,如果是的話,這兩個案子能不能併案處理,我說是,也同意併案處理,
: : 之後會再請內部相關單位處理完之後,再請該單位跟我說明,然後我今天就在板上看
: : 到獲利王銀行撤回此次修訂的消息,而到現在,獲利王銀行還沒人跟我做後續說明就
: : 是了。
: :
: : 也有人像我一樣去申訴陳情這件事嗎?
: :
: : 附上相關公告:
: : https://www.fubon.com/banking/news/home/news_2022110301.htm
: 感謝版友的協助
: 早上收到獲利王的信,撤回條款!!
: 我還是第一次看到銀行會撤已經發出來的條款,有趣
: 再次感謝保障大家的權益
: 補張圖
: https://i.imgur.com/eU3eI1V.jpg
過了整整一個月,終於收到獲利王銀行寄的函,但也沒正面回應其所謂「業務往來之機構
」的完整名單,我申訴的重點在於「你要用我資料,就要讓我知道你拿給誰用啊」,而不
是告訴我「你放心,我會照法令在特定目的下使用你的資料,至於給誰用,你不用管那麼
多」,根本搞錯重點,所以整個函大概也就用「我已經撤回了,不然你還想怎麼樣?」呼
嚨過去了,看起來只是要給金管會一個交代,而不是給我,不過沒關係,達到目的就好,
在這裡呼籲各位,以後真的要好好看一下信用卡條款及其修訂,不要讓自己被賣了。
以下附上獲利王銀行的函給大家參考:
https://i.imgur.com/OOLzVTy.jpg
https://i.imgur.com/KDgJing.jpg
https://i.imgur.com/oLcdjHR.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