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也有過一次這樣的問題
後來就很小心處理了!!!
記得這種會以後要小心
※ 引述《okayyy (herdy)》之銘言:
: 媽媽是互助會的會頭
: 藉由朋友介紹讓人入會
: 然後對方標到之後隔一個月跟我媽說她繳不出會錢
: 要我媽先幫他墊,之後一個月還一萬(會底是兩萬)
: 總共加起來借他三十四萬
: 借錢時有寫借據跟本票
: 但還錢還幾次一萬塊之後對方就消失了
: 聽說對方有精神病,之前當老師,現在欠很多錢
: 打電話都沒接 簡訊也沒回
: 但事情已經過了兩年
: 想請問還在法律追溯期內嗎?
: 本人對法律非常不了解,但三十四萬對我們來說不是小數字
: 朋友叫我去寫存證信函寄給他
: 但我不是很懂該怎簡而有力地寫出這些事情
: 希望能有人可以幫忙引導我><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