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偷拍

作者: sadsituation (醜人俱樂部●Stan)   2012-11-17 10:35:25
各位版友好,這篇是幫一個很好的朋友代PO的
想請問,他在她男友的電腦加密資料夾裡 發現很多他們發生性行為的時候的偷拍影片,
女方不知道自己被偷拍,而偷拍影片中除了她的還有他其他前女友的影片。
想請問的是,這樣可以提告嗎?
如果要提告流程該怎麼做呢?
另外女方擔心的是 提告的話影片要提供給警方會不會反而流出
還有那是她男友的加密資料夾,她這樣有沒有涉嫌妨礙秘密
或是偷竊電腦資料之類的法規,會不會因為這樣影片被認定為非法取得
無法成為證據?
請熟知法律的版友們幫忙回答一下 謝謝了。
作者: dan5209   2011-01-17 11:05:00
直接報警提告 新聞很多這種案例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1-01-17 14:41:00
這個法律層面可專業了...女的妨礙電腦使用罪 違法取得證劇 具不具有證據力需要研究
作者: dan5209   2011-01-17 16:25:00
樓上想太多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1-01-18 00:18:00
樓上讀過刑事訴訟法嗎? 毒樹果實理論念過嗎??
作者: kevinl (kevinl)   2011-01-18 01:38:00
一堆都是說朋友 或是家人
作者: dan5209   2011-01-18 02:26:00
法律是用來維護正義的 好嗎別說甚麼違法取的證據 不算證據 這很好笑給你個案例參考:某工廠女員工上班時間剛好用老闆電腦無意間在電腦發現很多女員工上廁所偷拍影片當下女員工報警 成功起訴.這是真實案例 請自己去搜尋請問這位女員工事先知道老闆電腦有影片嗎?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1-01-18 12:26:00
麻煩樓上讀過刑訴再來跟我戰好嗎= =原po案例是加密資料夾 已構成妨礙電腦使用罪了 違法取得之證據 不一定能當成證據用...這是保障程序正義不懂就去讀點書 拿一個新聞就想證明什麼 至少也貼判決書的內容還比較有用....
作者: dan5209   2011-01-18 17:01:00
法律是用來解決紛爭的 不是保護壞人的 國考考太多嗎?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1-01-18 18:24:00
開啟別人隱密之資料就是犯罪行為了 懂嗎 所以要有程序上的正義 不然下次我以刑求等不法手段取證 也能當證據?你說的沒錯 法律不保護壞人 所以若你以非法行為取得證據法律自然不保障你這個壞人的權益 這樣你懂了嗎?你可以自己GOOGLE"違法搜索 無罪"有一堆案例 都搜出證物如賭具 毒品 等 但都被法官認為程序非法而無罪
作者: dan5209   2011-01-24 13:10:00
〈為刪私密照〉前黑澀會妹涉竊電腦 判無罪轉自2012/11/24 自由時報法律是活的 不 是 死的..若按造你的邏輯 那就不需要法官了 一本法典就可以判決了阿呵呵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1-01-25 08:38:00
我懶的跟你講太多了 照你邏輯更慘 法官連法典都不用 完全自由心證? 不成文法就算了 還錯誤的法學見解更慘你自己腦想的再好 法律是明文規定在那 法學法義都有解釋你自由要跟法律規定 跟法學法義唱反調 不會顯得你比較正確有見解.....還有 我在講違法取證的問題 你搬個竊盜構成要件不符的案例是想證明啥?牛頭不對馬嘴你真的覺得你很對 怎麼不來篇理論分析看看 完全只有腦補拜託找些學理來支持一下你的理論好嗎?算了 我不會再回你了 你就繼續保有你獨特的學理吧 反正原po朋友到時鬧到法院 就知道誰講的才有幫助了
作者: transberton   2011-01-26 23:44:00
loveloser,最高法院見解說明我國不採毒樹果實理論,你確定你真的好好念過刑事訴訟法嗎?況且私人違法取證是否具證據能力,實務上也幾乎是肯定具有證據能力的,理由有數:1.私人違法取證有其他刑責可以制裁 2.證據能力的否定是為了抑制國家機關的違法,並非用來針對私人在本案之中,私人違法取得的證據仍是具有證據能力但另一方面如同tinco0605所說,女方另有刑責,兩件案件並不衝突...
作者: tinco0605 (汪洋中的一條魚)   2011-01-27 05:03:00
違法取得之證據,基本上不得作為證據loveloser所說無誤,若男方亦提出告訴,女方恐也難逃刑責前黑澀會妹涉竊電腦 判無罪應該是因為她拿取該電腦並非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沒有竊取之故意,只是為了刪除私密照,所以才獲判無罪吧!?法律的確是活的,不是死的,但法官判決,絕不會背離法典也因此這樣,許多法官在不背離法典之情況下,所做出的判決卻害他們自己背上恐龍法官之臭名...
作者: bleedz (大家加油喔)   2011-01-29 19:02:00
實務上,法官不能造法,刑事法也是罪刑法定,所以實務上是有無奈的地方。
作者: futureland (又沒有說要給你摸)   2012-02-12 11:14:00
上面的爭執其實法院有定見了XD" 我有回文提供參考
作者: IAMTHELAW (MATCHLESS)   2012-02-27 21:39:00
找看看針孔藏在哪,然後報警.讓警察自己去發現這些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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