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目前遇到了以下的問題
某A和某B是大學同學
A和一群朋友住在外面,B常常過去玩也會帶東西去請大家吃
某天B把他的電腦放在房間,然後泡了一杯巧克力牛奶進來
A背對著門口,聽到有人進來就起了身體
結果不小心撞到B,B就翻倒了巧克力牛奶在筆電上
想當然筆電一定是壞掉....
剛開始在現場筆電還可以開機、使用滑鼠,但鍵盤受損不能用
B帶回家後,慢慢地變成了硬碟壞掉、主機板壞掉、滑鼠壞掉、機殼壞掉....
而這台筆電是華碩F83VF,已使用三年過保固期
請問A需要賠B多少錢呢?(就是賠償責任比例)
A賠B的話一定要全部換新的嗎?
是不是維修到堪用就OK?
還是說買一台同型也是兩三年的筆電賠償可以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