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最近朋友發生一件頗困擾的事
請各位提供意見 謝謝
屋主甲原本將房屋給兒子乙.媳婦丙和孫子丁戊住(甲未住在一起)
但因發生一些事情 甲想將房屋收回 不給他們住
乙願意搬走 但是丙不願意搬走 打算帶著丁戊(皆未成年)賴在那裡不走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丙丁戊搬走 且以後都不要再回來住
他們之前住的時候 只有付水.電.瓦斯的費用 沒有給房租
所以應該不算租賃吧?
因為丙是一個不講裡的人 跟他溝通過 無效
且丙一直自己認為 以後該棟房屋“一定”會過戶給乙
所以很理直氣壯的不肯搬走 就算原屋主告訴過他
屋主以後不一定要將房屋過戶給乙 丙還是置之不理
這要怎麼辦呢? 請各位版友幫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