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在推文寫了那麼多一串,那麼我就來回覆一下!
首先因為我自己住台北市,因此我就先假設你服務的地方是台北市圖書館
好了~ 接下來咱們就來談談食物的問題!
首先圖書館的館規,只有禁止飲食,並沒有禁止帶食物進去圖書館!
這點請你一定要搞清楚,在館內飲食,跟是否能帶食物進去,是兩回事情!
你提到有人帶食物進去,說不會吃,結果偷吃! 然而那跟是否能帶食物進去
還是不一樣! 有人違規是違規人的問題,不代表每個帶食物進去的人,都是
違規! 就像你文中提到,如果不是做賊心虛的話,又怎會ooxx....
基本上你已經先入為主了,只因為人家沒回答你問的問題而已!在你心中
你已經把他當成賊了~
另外,圖書館管理使用規定本來就可以帶包包進去,而且還要求民眾自行保管!
像三興分館,就在賣場上面,很多人都是買東西順道進去看個報紙! 帶個鮮奶
進去是很正常的! 在這中間,並沒有妨礙到其他人,有何不可?
另外有人提到拖鞋問題,使用規定只有寫衣履整潔,並沒規定不能穿拖鞋,
圖書館是公眾場合,原Po文中提到那位先生,我看不出來有那一點觸犯到規定
反而是你把人家當賊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