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姐、學弟妹,
新年快樂啊!!!
關於場地一事,由於我小年夜那天才回台北,
所以我委託學弟到內中跟主任做最後確認。
陳金貞是答應早上讓我們用,
但主任說還是要問過許修甫(內中畢業打合球的)跟劉佩瑜(球隊教練),
許修甫現在是體育組長,他的回應是:
「畢業生都這麼沒禮貌,尤其是佩雯在交大的那個學姊(就是小妹我),
為什麼要借你們用,借你們用我們有什麼好處,
而且在校生初五開始練,那是要我們帶出去練嗎?」
總而言之就是許修甫不想借,但礙於主任又答應過我們,
所以他說:「要借可以啊,寫一份企劃書來。」
靠北,叫他去吃屎。
結論就是他不爽我,所以不想借場地給我們,
很抱歉,我害大家少了一個聚會打球的機會。
我報告完畢了,有其他備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