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凌晨聽到鄰居在虐狗,打的很兇,狗叫的很慘烈,就趕快報警處理。警察到場後,在
樓梯先遇到飼主,問他有沒有虐狗還裝傻!(之後就說要買東西...落跑了)
詢問飼主的爸爸,他說兒子確實平常都有在打狗,很謝謝我報案。(當下聽到覺得無言)
我跟警察說應該把狗帶走,他說要請動保處的人來評估處理。
一陣子後,動保處的人到場了,說他們看過狗了,狗沒有明顯外傷他們無法將狗帶走。但
會請動保人員再來追蹤。
最後這件虐狗事件就只能這樣解決...
覺得很無言、也無力...
一定要狗狗被打的頭破血流、斷手斷腳才能強行把狗帶走嗎?!
動保處的人明天來看,狗還會活著嗎?!
台灣的動保法老實說,能保護的動物真的很少...
剛處理完這件事情,覺得很難過,所以po文抒發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