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小白條款」初審通過 虐待動物最重罰200萬
2016年07月07日16:28
(更新:新增影片)
近來軍人虐殺流浪犬小白致死,先前也曾發生台大僑生虐待「大橘子」流浪貓事件,引發
社會公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修正《動物保護法》,加重虐待動物的罰則,未來若宰
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者,將處以二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修法針對使用藥
物、槍械,致複數動物死亡等情節重大者,將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
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
我國動保意識提升,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新增未來只要宰殺犬貓或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其屠體、內臟或含有其成分的食品
,將處以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或限期令其
改善;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另外,為杜絕飼主以繩練牽引
寵物而致其不堪負荷或受傷等情事屢見不鮮,修法明定,飼主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
,違者將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的罰鍰。(黃信維/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707/902867/
爽!
有些不希望靠法律禁止的人、覺得關十日人渣就會改進的(XD)人,
聽到這個消息應該很不開薰吧,
應該很想去教育這些立委吧~XD
但不得不否認,這是最有效最快速規範那些無法教化的人渣~